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通
知公司全体董事。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王方华先生、Yu Wei 先生和赵家祥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
交了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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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姚见儿先生的《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
为 2021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
开展各项工作,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运作。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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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现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上海透景生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二○二一年度)》(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A1108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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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且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一年度)》(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1088 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虚假和错误记载,亦不存在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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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
入 65,458.86 万元,同比增 33.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108.28
万元,同比增长 33.62%;总资产 149,884.22 万元,同比增长 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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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上海透景生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二○
二一年度)》(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109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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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满足,
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4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437,596 份,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96,942 股。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第一个等待期/禁售期届满
后为激励对象办理行权/解除限售手续,其中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并对不符合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按照规定办理注销/回购
注销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广发
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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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5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关联董事杨恩
环先生、王小清先生作为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公司拟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股份后
的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中,以本公告披露日的总
股本扣减当前回购专户股份后的公司股份总数 163,351,839 股为基数测算,本次
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837,959.75 元(含税)。鉴于公司通过回
购专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利
润分配实施前,如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户中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每 10 股利
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
分配。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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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了 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在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将 2020 年股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由 29.79 元/份调整为 29.54 元/份,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将由 14.78 元/股调整为 14.53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广发
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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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5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关联董事杨恩
环先生、王小清先生作为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0 名弃权;0 名反对。
根据《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34 名激励对象当期不符
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313,904 份和 69,558 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回购注销事宜将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完毕后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广发
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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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5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关联董事杨恩
环先生、王小清先生作为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公司拟回购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9,558 股限制性股票并予以注销,据此
将对《公司章程》所涉的股份总额、注册资本进行调整,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实际情况,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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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预计在 2021 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2,100 万元。2021 年度,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总额为 1,636.17 万元,未超过前述预算总额。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对各环节与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
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 2022 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950
万元,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上述交易与全年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少,公司业务不会
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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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5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关联董事姚见
儿先生、王小清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0 名弃权;0 名反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
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签订工作合同及决定有关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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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市场同行业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公允情况,拟
定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董事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2 万/年(含税),按月发放;未在公
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兼任其他
职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津贴。
监事薪酬方案: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兼
任其他职位的监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津贴。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计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
市场公允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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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目前薪酬福利和业绩考核机制,结合市场同行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公允情况,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兼任分、子公司职务的,在其劳动合同所在单位领
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贡献奖励构成。基本薪
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
月发放。绩效工资与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目标完成情况、个人行为规范及公司目标
完成情况挂钩。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有特殊贡献、完成重大临时性事
项或公司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时给予特殊贡献奖励。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市场公允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制定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则,公司对《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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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
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
公司对《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相应
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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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修订
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公司对原《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更名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并对其相关条
款进行相应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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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
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制定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对《上海透景
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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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为了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
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上
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制定了《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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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投资单个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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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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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时在上海市浦东
新区汇庆路 412 号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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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