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 华泰联合关于东鹏饮料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2-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
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饮料”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2 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0,01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851,262,7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31,926,758.55 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5 月
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529 号)。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使用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
   (三)理财产品类型
  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四)理财产品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投资产品期限不长于上述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
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
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将严
格按照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
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管理层安排投资部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
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投资期间,
一旦负责人员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
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
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费用由公司承担。本次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
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
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在规定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其权
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
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鹏饮料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