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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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辉先生主持。本次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由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至今时间跨度较长,内外部客观环
境发生变化,且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经到期,
经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同意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期限到期后不再延期,并终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项。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与龙净实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实业”)协商一致,双方决定终止《福建龙净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与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同
意签署《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龙净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5.04%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龙净实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
系,本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东大
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监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
了逐项表决: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
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的对象为紫金矿业,紫金矿业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22 年 2 月 28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 6.93 元/股,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息/现金分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后 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则 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18,785,031 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
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1,3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
向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限售期
  紫金矿业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
让。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紫金矿业认购取得的本次发行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截至本次发行时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
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
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
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
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分析和讨论,并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
资 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福建龙净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长远业务发展、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公司
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引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
资者。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
议案》
  公司与紫金矿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公司与紫金矿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为紫金矿
业。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紫金矿业将持有公
司 5%以上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紫金矿
业构成公司关联方,故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
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
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董事会
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研究论证,并制定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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