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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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
买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银根矿业”)14%股权、拟以现金 37.25 亿元对银根矿业进行增
资(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
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
告书”)及其摘要、银根矿业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
件。
于对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
第 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和
各中介机构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核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号:2022-006)。
号:2022-008)。
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
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并同意签署《关于内蒙
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单独增资之业绩
承诺补偿协议》、《关于内蒙古蜜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宜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基准日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相关财务数据有效
期截止日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受新冠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等因素影响,公司及
中介机构人员开展现场工作受到一定限制,具体原因如下:
   (一)2021 年年末至 2022 年年初,新冠疫情有所反复,受新冠疫情及相关
防控工作的影响,各相关单位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中介机
构开展现场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尤其是最近受春节、北京冬奥会等影响,加之内
蒙地区局部出现新冠疫情,疫情防控形势更为复杂严峻。
   (二)受上述因素影响,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财务数据加期审计,中介机构
推进审计、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的时间将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进程。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
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
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
知(银发[2020]29 号)》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
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
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
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
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 3 次”。
   根据上述规则,公司申请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 1 个月,即有效
期截止日由 2022 年 2 月 28 日延期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截至本申请出具日,公司及标的公
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有
延续性和可参考性。标的公司目前尚未开始生产运营,经营和财务风险较低。
  (二)新冠疫情虽然对公司本次交易更新财务资料的核查工作造成了一定影
响,但本次交易仍在有序推进中,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尽力与交
易对方和各中介机构加快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有序进行。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要
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能
否获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为《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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