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 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双方合作迈向新高度,创建银企合作新典范,双方在
自愿、平等和诚信的基础上,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产重组。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以下简称 “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河南省郑州市签订了《全面战
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本着平等互利、全面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体情况说明
如下:
一、合作方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负责人:王大军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6 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
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
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
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
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
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
务。(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公司与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 协议双方
甲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二) 合作原则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
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全面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战略合
作伙伴关系。甲方将乙方作为金融服务主办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各类
金融服务;乙方将甲方视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优先为甲方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助力甲
方行稳致远。
(三) 合作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资金便利,在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为甲方在融资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
加大信贷业务支持的同时,就债券承销、并购融资、资本市场业务等与甲方展开深入合作。
乙方围绕甲方与上下游企业间的资金、物流等业务数据链条,结合甲方上下游企业的
行业、区域分布、资质等特点,利用多样化的结算和贸易融资产品,为甲方提供定制化的
包含线上及线下模式的产业链综合金融产品服务。
乙方发挥分支机构和服务资源的整体优势,根据甲方结算和资金管理需求,协助甲方
建立内部现金流管理网络,并通过各种资金结算产品、信用产品等的组合运用,设计满足
甲方个性化需求的,包括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流动性管理、短期投资管理、资金风险
管理在内的全方位现金管理服务方案,加强资金集中管理,灵活调度头寸,提高资金利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乙方利用总行遍布全球的联行和代理行网络,畅通的资金清算渠道,为甲方提供方便
快捷、品种多样、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结算和跨境融资便利。同时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外汇
保值、增值、投资理财和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的金融服务。
双方在金融产品开发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开发适应甲方发展需求的创新金融产品。提
供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证券化业务、产业基金投资服务、专户理财服务等,有效优化甲方及
成员单位的财务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企业年金、薪酬延付、福利管理等多项产
品和服务提高甲方员工福利感知度,助力甲方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在在线支付、智能终端、
电子商务等互联网金融领域开展业务,满足甲方多场景金融服务需求。
乙方应利用自身产品优势,为甲方高管和员工定制、提供多元化的个人金融服务,包
括但不限于代发工资、信用卡、消费分期、缴存公积金、住房按揭贷款、个人综合贷款、
数字化金融等“一揽子”精准服务。
(四)承诺与服务
务。
(1)甲方选择乙方作为融资主办行,在债券承销、托管业务、国际业务、工资代发等
多方面向乙方倾斜。
(2)甲方优先选择在乙方开立对公结算账户,优先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结算渠道服务
和现金管理系统服务。
(3)甲方在乙方遵守保密约定协议,保障甲方权益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开放生产管
理系统、智能巡检系统、销售竞价平台系统等,配合乙方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4)甲方及时将生产经营、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向乙方通报。
(1)在符合监管要求、乙方内控制度及授信条件的前提下,为甲方在融资方面提供全
方位服务,全力支持甲方经营和发展;在利率、期限、信贷规模等方面给予甲方优惠支持,
优先保障甲方及其子公司的融资需求。
(2)建立省内外联动机制,为甲方及其子公司在省内外的项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将甲方信息真实、准确传递给金融同业及监管部门,配合甲方做好各类事项的沟通协调工
作,助力甲方健康平稳发展。
(3)在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大客户贵宾服务,实行差
别化、个性化服务;建立“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简化业务手续,优化操作流程。
(五)合作保障机制
为保持长期友好合作,双方不定期举行高层会谈,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反馈合作意见,
密切合作关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双方建立日常联络制度,各自成立工作组,指定归口联络部门和人员,就协议落实情
况进行督查和总结,协调解决协议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推动双方战略合作事项的
实施。
(六)附则
行约定。若具体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协议为准。
效,有效期五年。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一方根据业务发展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本
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本协议有效期满,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顺延次数不受限制。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加强、巩固与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的持续
稳定合作,对公司整合战略资源、优化筹资结构等方面,有较大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发
展规划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相关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
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
序号 披露日期 主要内容 执行情况
公司与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正常履行中。
公司与宁陵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
议
设立宁陵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与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正常履行中。
公司与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司。
协议正常履行中。
公司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书
司。
协议正常履行中。
公司与商水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议书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规模
(二)本协议披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动;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将解除
限售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