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2-008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丛玮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总经理王丛玮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函》,拟自本计划公
告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拟增持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2000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股权。荣
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久芳先生与王丛玮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日,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久芳先生共计持
有公司 2,439,439,995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76.62%。
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景的信心。
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
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施本次增持计划。
法定期限内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
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
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