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龙华捷顺科技中心 A 座 2306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许建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而
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是合法的,本次
调整后的最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人员,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的相关规定,同意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事宜。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
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
就,公司董事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励对象首次授予847.26万份股票期权,向59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64.84万股限制
性股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