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安阳钢铁
股票代码:60056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阳市殷都区梅元庄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崇德街 29 号豫盐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
指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安阳钢铁、上市公司 指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安钢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划出方
河南装备投资集团、划入方 指 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划转 指 574,484,277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准则 15 号》 指
变动报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书而言,除非特别说明,特指中华人
国家/中国 指
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河南省国资委 指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有差异,这
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利剑
注册地 安阳市殷都区梅元庄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95-12-27
营业期限 长期
注册资本 313,153.2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706780942L
通讯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崇德街 29 号豫盐大厦
联系电话 0371-65250088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
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
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生产、销售饮料、纯净水、冷冻饮品、
房屋租赁(以上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
经营范围 冶金产品和副产品、钢铁延伸产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品)、
冶金辅料、机加工产品、农副产品(不含棉、烟、茧、粮)生产经营;冶金
机电设备设计、制造和经营,技术服务、协作、咨询服务;利用自有电视台,
发布国内电视广告,承办分类电视广告业务。家电及配件、文体用品、广电
器材的销售;住宿、餐饮、旅游管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招标投标代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它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
李利剑 党委书记、董事长 男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刘润生 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男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李福永 党委副书记、总法律顾问、董事 男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张怀宾 工会主席、常委、董事 男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张建军 总会计师、常委、董事 男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雷 鹏 纪委书记、常委、董事 男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周修亭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蔡永灿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郭宪臻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傅培众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谷少党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河南安阳 无
张智勇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程官江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河南安阳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深层转变安钢集团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并带动河南省钢铁产业整合升级与
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河南省国企改革政策要求,安钢集团作为河南省钢铁行业龙头
企业,拟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实施混改。
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工作方案
的批复》(豫国资文〔2021〕132 号),遵照《安钢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工作方案》
的步骤要求,安钢集团将其所持安阳钢铁 574,484,277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20%)无偿划转至河南装备投资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河南装备投资
集团将直接持有安阳钢铁 574,484,27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并通过安
钢集团间接持有安阳钢铁 46.78%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存在
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安钢集团与河南装备投资集团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签署了《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无偿
划转协议》,协议将安钢集团所持安阳钢铁的 574,484,277 股股份无偿划转至河南装备
投资集团(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安钢集团仍持有安阳钢
铁 46.78%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
占安阳钢铁 占安阳钢铁 占安阳钢铁
名称
持股数(股) 总股份的比 数量(股) 总股份的比 持股数(股) 总股份的比
例(%) 例(%) 例(%)
河南装备
- - 574,484,277 20.00 574,484,277 20.00
投资集团
安钢集团 1,918,308,486 66.78 -574,484,277 -20.00 1,343,824,209 46.78
二、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被划转企业基本情况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7191734203;住所地:安阳市殷
都区梅元庄;注册资本 287,242.1386 万元人民币;股票代码:600569。
第二条 被划转股份及划转基准日
被划转股份: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安阳钢铁 574,484,277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20%。
划转基准日:2021 年 10 月 31 日。划转完成后,与划转股份有关的权利义务自股份
过户完毕后由乙方享有及承担。
第三条 被划转企业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被划转企业职工身份转变;划转完成后,被划转企业依法存续,继
续履行与职工所签劳动合同,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第四条 被划转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和或有负债等
本次划转完成后,被划转企业划转前的债权债务和或有负债等仍然由被划转企业继
续享有和承担。甲、乙双方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数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五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其有法律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其他任何法律
文件。
甲方承诺拟划转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拟划转股份被质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形;
如因甲方所持被划转企业安阳钢铁股份质押问题以及质押比例限制等问题导致被划转
股份无法顺利过户的,由甲方负责解决。
第六条 税费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本次股份划转涉及的税费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方违反或没有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约定或保证承诺的即构成违约,违
约方应及时对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方之间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
由河南省国资委协调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的生效
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份无偿划转须获得乙方批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实施的授权、批准情况及权益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本次交易已履行所有所需的审批程序,后续将会同划入方河南装备投资集团按照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6 号)第四十条要求,在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前取得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出具的统一编号的备案表。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该上市公
司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
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李利剑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李利剑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安阳市殷都区梅元庄
司
股票简称 安阳钢铁 股票代码 600569
信息披露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阳市殷都区梅元庄
义务人名称 任公司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股份数量变化 减少√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否√
股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股票种类:流通A股
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1,918,308,486股
持股比例:66.7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1,343,824,209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46.7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 是□
增持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李利剑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