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 关于2021年度激励金计提与实施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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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22-017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 2021 年度激励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顺络
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年度超额收益提取激励金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激励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满足年度激励金的提取的条件,经公司
年度激励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激励金管理办法》计提 2,997.28
万元激励金,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金管理办法的决策程序
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年度超额收益提取激励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及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1)、《深圳顺络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基于年度超额收益提取激励金管理办法》及《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132)。
   二、年度激励金的计提条件
  根据《激励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每年度激励金的提取须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根据本年度经审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确定,提取前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超过 10%,则超出 10%的部分可提取,具体方式应采用分段提取。
   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募集资金
不计入当年净资产,并按照合理的方式从当年度净利润中扣除募集资金投入后对
净利润的相应影响。
   (3)最近一年内公司未发生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
罚的情形。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X 分段指标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     10%≤X<15%    15%≤X<20%   X≥20%
    超出部分提取比例        15%          20%       25%
   提取公式为:
   (1)当本年度经审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X 大于等于 10%且小于 15%时,
本年度应提取激励金=(本年度经审计扣非后净利润-本年度经审计加权平均净资
产*10%)*15%
   (2)当本年度经审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X 大于等于 15%且小于 20%时,
本年度应提取激励金=本年度经审计加权平均净资产*(15%-10%)*15%+(本年度
经审计扣非后净利润-本年度经审计加权平均净资产*15%)*20%
   (3)当本年度经审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X 大于等于 20%时,本年度应
提取激励金=本年度经审计加权平均净资产*(15%-10%)*15%+本年度经审计加权
平均净资产*(20%-15%)*20%+(本年度经审计扣非后净利润-本年度经审计加权
平均净资产*20%)*25%
   (4)若本年度经审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小于 10%,或应提取激励金小
于或等于零,则当年不提取年度激励金。
   三、公司 2021 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和计提金额
   根据《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每年度激励金的提取,根据
本年度经审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确定,提取前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超
过 10%,则超出 10%的部分可提取,具体方式应采用分段提取。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
公司 2021 年度已满足年度超额收益提取激励金的计提条件。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提取 2021 年度激励金 2,997.28 万元。
   四、本次计提激励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会计政策,对提取的激励金进行计量和核
算。本次提取 2021 年度激励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提取激励金有利于激发管理、业务、技术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作用,由此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计提激励金均用于对激励对象进行奖励,激励对象确认及分配根据《激
励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员工因《激励金管理办法》实施而需缴纳的相
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
事对公司 2021 年度激励金计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激励金的计提的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符合《激励金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的 2021 年度激励金额符合《激励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金的计提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激发管理、
业务、技术团队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
于计提 2021 年度激励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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