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 中信建投证券关于京城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复核报告之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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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
              复核报告之核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城股份”或“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独立财务顾问。本项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21 年第 33 次工作会议
审核通过。
  因本项目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或“审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
监会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中止本项目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信永
中和已指派独立复核人员对相关报告及资料履行了必要的复核程序,并出具了
《关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相关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复核报告》(以下简称“复核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建
投证券对信永中和出具的复核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审计机构被立案调查的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
立案字 03720220002 号),信永中和因年报审计业务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上述被立案调查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参与本项目相关财务报告审计/审
阅工作,本项目相关财务报告审计/审阅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传军先生作为上述被
立案调查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根据信永中和质量控
制复核内部制度规定,其不作为项目组成员,其工作独立于项目组,在项目实施
过程中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与风险监控,并未参与上述被立案调查项目的具体
审计工作。
  二、审计机构复核基本情况
  (一)本次复核人员情况
  本次复核人员主要有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文才先生、项目负责合伙人王欣
女士及项目负责经理曲爽晴女士等。
  本次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文才先生,执业资质:香港执业会计师;从业经
历:199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
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数量超过 10 家。
  (二)本次复核内容
本费用归集的完整性,资产的计价、分摊和存在性,负债的完整性等;
  三、审计机构复核重点
  (一)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组成员遵循职业道德要求、审计业务独立性要求的
遵守情况
  经复核,项目组成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均遵循职业道德要求,满足审计业务
独立性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承接和保持人员委派情况
  经复核,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承接和保持已执行所内质量管理制度规定人员委
派工作,独立复核人员由质量管理小组指派恰当人员。
  (三)项目负责人按准则和所内质量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规定指导、监督与执
行审计业务。项目组执行的审计程序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获得
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意见恰当。本次复核的重要领域如下:
  本所复核人员复核了审计项目组对北洋天青公司制定的审计重要性水平及
确定的重点审计领域:
         (1)项目组已经按照审计准则和本所审计业务系统规范的
要求,在对北洋天青公司制定的审计策略中,相应制定了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
平;
 (2)项目组已经按照审计准则和本所审计业务系统规范的要求,对北洋天青
执行了风险评估程序,相应确定了重点审计领域,并在编制审计策略时制定了相
应的审计方案,修订和裁剪了审计程序。
  经复核,项目组确定的北洋天青公司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指标恰当,重
点审计领域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项目组执行的重要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北洋天青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
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其执行情况;
                      (2)对北洋天青公司管理层
进行访谈,按行业、销售模式、客户等多维度了解公司收入确认、收款账期及信
用额度等政策;
      (3)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等,对比客户所处行
业与北洋天青公司产品应用行业的一致性;
                  (4)通过取得北洋天青公司与主要客
户(含海外业务)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核查其重要条款,如合同价格、对应产
品、交付要求及结算条件等;核查收款凭证记录、经客户确认的验收单据等,对
于海外业务收入,取得出口报关单核查报关单日期等,以检查收入确认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政策的要求;
                (5)对北洋天青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含
海外业务)的收入金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执行了函证程序,函证覆盖率达到
  经复核,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审计工作可以确认。
  项目组执行的重要审计程序:
              (1)了解北洋天青公司生产与仓储相关的内部
控制,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执行的有效性;
                         (2)核查项目总成本:
了解北洋天青公司项目主要成本构成,了解成本日常管理核算流程。通过查看报
告期内北洋天青公司主要在执行项目总成本的核算资料,复核成本核算各流程;
(3)执行分析性程序:分析单个项目的毛利率情况,针对毛利率异常的项目与
管理层进行讨论,并验证毛利率过高/过低的合理性;(4)抽查项目实际成本发
生的会计凭证及原始单证,抽查主要项目成本采购合同、采购入库单、采购发票
等原始单证,相关单证真实、齐全,数据、信息与会计记录一致;
                            (5)通过获取
主要工程项目最终签订合同中相关技术协议,与北洋天青公司实际发生成本中重
要材料采购交叉对比,未发现重大差异;
                 (6)了解北洋天青公司薪酬结构,获取
工时统计表、成本分摊表,复核制造费用等间接费用的分配是否合理,复核成本
分摊表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7)实地查看期末未完工项目,并根据盘点时设备
到货情况、安装调试进度等,确认项目成本归集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8)对北洋
天青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的合同金额、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期末预付账款余
额执行了函证程序,回函覆盖率可达 60%以上。
  经复核,存货、营业成本与应付账款审计工作可以确认。
  本所复核人员复核了审计项目组对监管机构出具的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
  经复核,对监管机构出具的反馈意见回复准确、完整,并有充分、合理的审
计证据支持。
  (四)项目质量管理复核的流程情况
  经复核,京城股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已执
行独立复核合伙人质量管理复核流程。已按所内内核制度申请召开专题会,已落
实专题会意见并反馈独立复核人员,不存在分歧。在审计报告日前已按所内报告
出具流程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和签批手续。
     四、审计机构复核工作过程
点复核事项:
  (1)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2)作出的判断,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
  (3)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已更正和未更正错报的重要程度及处理情况;
  (4)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论。
     五、审计机构复核结论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复核报告,信永中和已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第 5101 号
——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
量控制》要求以及信永中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对京城股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审计/审阅及出具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履行了
复核程序。
  经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确认:
  “(一)项目组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审阅意见提供
了基础。
  (二)签字人员及项目组成员保持了独立性,满足本所有关具备相应公众利
益实体的资格条件。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记录良好,未曾受到行业协会及有关行
政主管部门处罚。
  (三)审计意见恰当。
  (四)本所为此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信永中和已对本项目中出具的相关审计文件履
行了复核程序并出具了复核报告,确认信永中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审阅意见提供了基础;信永中和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保持了独
立性,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记录良好,未曾受到行业协会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
罚;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意见恰当;信永中和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永中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相关事
项不影响其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审计工作的资格,对其在本项目中出具的相关审
计文件的效力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
复核报告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贺承达             侯   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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