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2855 号)核准,公司向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国华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4,745,76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12.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1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973 号”验资报
告验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新余卓恩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464 号)核准,
公司向成都天赐红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中汇金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126,728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8,099,999.04 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3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8,069,999.04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25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3171 号”验资
报告验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1970 号)核准,佳都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874,723,1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发行结果,佳都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874.723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874,723,000.00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25 日止,佳都科技已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74.723 万张,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874,723,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亿柒仟肆佰柒拾贰万叁仟元整)
。上述款
项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8,747,23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5,975,770.00 元
(大写:人民币捌亿陆仟伍佰玖拾柒万伍仟柒佰柒拾元整),已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由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缴存至佳都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民币 874,723,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 13,433,730.00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861,289,27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亿陆仟壹佰贰拾捌万玖仟贰佰柒拾元整)
。
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2349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备注
初始存放金额 12 月 31 日余额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 800205885209038 396,987,070.94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白云路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
中心支行
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 3602004429200327444 865,975,770.00 2,733,272.45 2018 年发行可转债
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 120914824810888 5,258,786.20 2018 年发行可转债
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 673071078819 3,810,052.54 2018 年发行可转债
广州银行吉祥支行 800217361902366 5,456,611.18 2018 年发行可转债
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 3602004429200454492 0.35 2018 年发行可转债
合计 2,164,032,839.98 17,258,722.72
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
户的存款余额为 17,258,722.72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407,000,000.00
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24,258,722.72 元。募集资金的剩余金额将继续用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支出。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募集资金 2,164,032,839.98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209,409,060.28 元;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使
用 448,120,264.46 元。详见本报告附件 1-1、1-2、1-3。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在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的过程中未改变实际投资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智能安防和智能轨道交通业务的自筹资金 63,266.75 万
元人民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2963 号《佳都新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
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
意见。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 2016 年度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
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 2016 年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4,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自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
山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已全部
收回,共获得理财收益 6,438,286.73 元。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使用 5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全部归还该笔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5,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自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
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购买了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截至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已全部归还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
金,募集资金理财单日最高余额 24,766.74 万元,共获得理财收益 6,141,916.08 元。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1,3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
年 1 月 17 日及 18 日,
公司合计使用 51,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全部归还该笔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4 月 1 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广州
银行吉祥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保本
型短期理财产品合计 8,5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已全部归还用于现金管理的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理财单日最高余额 8,500.00 万元,共获得理财收益 1,092,240.50 元。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合计使用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
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424,258,722.72 元,未使用金额占前一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48.50%。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未达计划预期,主要是由于募投项目实施载体的建设工程投资进度晚于
预期所致。因实施地点的地块建筑航空限高调整,导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时间较晚,以
及受疫情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工程投资进度略有延长,导致整个项目进度较计划延后。为确保
募投项目稳步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合理有效运用,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研发
情况和投资进度,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在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
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1 年 8 月 31 日延期至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订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订
投资项目名称 启动时间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 2018 年 9 月 1 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2 年 8 月 30 日
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 2018 年 9 月 1 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2 年 8 月 30 日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
智能装备项目的建设和应用。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情况详见“一、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
法一致。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不适用实现效益情况分析。
详见本报告附件 2-1、2-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以上(含 20%)情况
本公司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实现收益 23,582.86 万元,占累计承诺效益的 64.76%,累计实现收
益低于承诺 20%以上,主要系:受疫情因素影响,2020 年以来安防市场整体预冷,在此情况下,
公司基于风险考虑主动控制广东以外地区的业务获取,并及时调整战略,将业务重心转向轨道
交通领域,综合导致安防业务规模下降。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
智能终端项目与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整体累计实现承诺效益达到 85.53%,实现
程度相对较高。预期“十四五”期间,我国安全应急投入有望回暖,公司将积极争取安防业务
业绩企稳回升。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称“华之源”)的股东变更申请,原占注册资本 49%的股份已全部转让给佳都科技。变更后,公
司持有华之源 100%股权。同日,华之源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
理完毕。
本次变更完成后,华之源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之源的债权债务由华之源依法独立
享有和承担,因此本次交易未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事项。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注册资本以及股本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6618 号”
《验资报告》
。经天职国际审验,截至 2016 年 11 月 15 日止,佳都科技已收到卓恩投资、许教
源和何华强以华之源股权出资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4,600,244.0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
民币 24,600,244.00 元。
(A 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3171 号”
《验资报告》
。经天
职国际审验,截至 2017 年 1 月 25 日止,佳都科技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8,069,999.04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25,126,728.00 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
记证明》,本公司向卓恩投资发行的 23,596,154.00 股股份,向许教源发行的 502,045.00 股股
份, 向何华强发行的 502,045.00 股股份的证券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公司 2017 年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 25,126,728.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证券
登记手续已于 2017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资产总额 1,593,948,149.29 1,288,319,953.05 1,339,350,518.00 761,063,547.04 625,902,586.51
负债总额 843,735,983.49 800,113,863.84 960,239,872.82 466,351,867.27 444,660,750.25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750,212,165.80 488,206,089.21 379,110,645.18 294,711,679.77 181,241,836.26
注:2020 年 12 月华之源吸收合并佳都技术,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佳都技术业务
范围不属于轨交,与华之源业务范围有明显区别,上表披露的 2020 年及 2021 年标的资产账面
价值剔除了佳都技术。剔除前华之源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20 年为 541,648,371.17 元
(2020 年经审计数据),2021 年为 804,774,680.76 元(未经审计)
。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资产后,标的资产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华之源 5,037.43 1,316.98 8,328.08 12,309.74 32,145.81
注 1:华之源效益贡献情况测算时考虑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评估增值对合并报表影响,其
中 2017 年至 2019 年影响金额均为 144.31 万元,2020 年影响金额为 120.26 万元。
注 2:2020 年 12 月华之源吸收合并佳都技术,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佳都技术业
务范围不属于轨交,与华之源业务范围有明显区别,上表披露的 2020 年及 2021 年标的资产效
益贡献剔除了佳都技术。剔除前华之源扣非归母净利润,2020 年为 12,856.21 万元(2020 年
经审计数据),2021 年为 32,623.38 万元(未经审计)。
标的公司(华之源)截至 2017 年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资金成本后的累计盈利实现数
已超过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的累计承诺净利润金额。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 2017 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
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已按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1
截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89,987,070.94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97,754,451.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前 募集后 实际 募集前 募集后 实际 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承诺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目完工程度)
金额的差额
补充主营业务发展 补充主营业务发展
所需的流动资金 所需的流动资金
合计 1,089,987,070.94 1,089,987,070.94 1,097,754,451.24 1,089,987,070.94 1,089,987,070.94 1,097,754,451.24 7,767,380.30
说明:“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投资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大于承诺金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
产品收益所致。
附件 1-2
截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8,069,999.04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9,409,060.28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8 年:34,265,175.2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前 募集后 实际 募集前 募集后 实际 状态日期(或截止日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承诺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项目完工程度)
金额的差额
支付本次交易的 支付本次交易的
现金对价 现金对价
建设警务视频云 建设警务视频云
应用平台项目 应用平台项目
合计 208,100,000.00 208,100,000.00 209,409,060.28 208,100,000.00 208,100,000.00 209,409,060.28 1,309,060.28
附件 1-3
截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861,289,27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48,120,264.4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20 年:172,760,273.2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前 募集后 实际 募集前 募集后 实际 状态日期(或截止日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承诺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项目完工程度)
金额的差额
城市视觉感知系统 城市视觉感知系统
及智能终端项目 及智能终端项目
轨道交通大数据平 轨道交通大数据平
台及智能装备项目 台及智能装备项目
合计 874,723,100.00 874,723,100.00 448,120,264.46 874,723,100.00 874,723,100.00 448,120,264.46 -426,602,835.54
附件 2-1
截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承诺效益 历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项目累计产能
序号 项目名称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实现效益 预期效益
利用率
建设警务视频云
应用平台项目
购买华之源少数
股权项目
合计 6,286.87 2,754.82 2,979.96 2,432.23 2,184.71 6,513.16 4,519.27 12,870.12 15,592.14 33,716.69 73,211.38
注 1:
“建设警务视频云应用平台项目”实现效益以项目示范性合作合同取得的毛利扣除按收入占比分摊的期间费用和税费计算得出的利润总额为计
算依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2:
“购买华之源少数股权项目” 2017 年度承诺效益、实际效益计算口径一致,华之源 2017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349.14
万元,还原净利润中管理层的超额业绩奖励费用影响(扣除所得税后金额 127.72 万元)
,扣除华之源 10,000.00 万元增资款对应的资金成本 377.8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税后金额 61.63 万元,计算得出 2017 年度实际效益为 5,037.43 万元;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实际效益为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附件 2-2
截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 承诺效益 历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投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实现效益 预期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
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
终端项目
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
能装备项目
合计 5,813.33 20,346.67 30,056.67 4,736.29 16,348.62 26,998.00 48,082.90
注: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深度学习软件平台、AI+人脸识别综合应用平台、AI+车辆结构化综合应用平台、智能交通
大数据平台、商用一脸通平台及智能终端五个产品的软硬件设计研发、测试验证、服务支持、推广营销及环境构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部
分达产,实现效益以项目研发产品面向行业用户销售及提供服务取得的毛利为计算依据。
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地铁综合监控云平台、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故障预测及健康管理系统、基于云计算的新型自动
售检票机、地铁新型多媒体站台屏蔽门四个产品的软硬件设计研发、测试验证、服务支持、推广营销及环境构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部分
达产,实现效益以项目研发产品面向行业用户销售及提供服务取得的毛利为计算依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
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