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2-00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浩
舟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张浩舟先
生的配偶王娟女士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2022 年 2 月 24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经核查,王娟女士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股) 交易金额(元)
(元/股)
上述短线交易所获收益为 15,744 元,计算公式为:卖出价格*卖出股数-买
入价格*买入股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获悉上述情况后高度重视,及时向张浩舟先生及其配偶王娟女士核查相
关情况,张浩舟先生和王娟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相关处理情况及采取的
措施如下:
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
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
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根据上述规定,王娟女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公司。
交易前后亦未告知王娟女士有关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王娟女士也未就买卖
公司股票事项征询张浩舟先生意见,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其个人操作,系
其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非公开信息而交易公司
股票的情况。
张浩舟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其本人及其配偶王娟女士
已深刻意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本次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
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张浩舟先生和王娟女士承诺今后将自觉遵守《证
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
票,同时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
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严格
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