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经审
阅相关材料进行充分讨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独立意

    经审核,我们认为: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法》、
  《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所确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均为在公司或下属
子公司任职的员工,且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
办法》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事宜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万份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郭全芳、王廷富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特高新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