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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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议公告:2022-008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2月25日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2022年2月25日9:15-15:0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0,531,263股,占公司有表
                                    决议公告:2022-008
决权股份总数的38.06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4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6,835,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87%。
及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司章程的规定。
  山东齐鲁(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雅勤、张雨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式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对以下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非公开发行专项审计
机构。
  表决情况为:同意267,110,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02,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96.6180%;反对25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382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李贺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孙朝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267,127,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18,5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96.8363%;反对2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1637%;
                                        决议公告:2022-00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表决情况为:同意264,183,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7%。该议案以特别决
议方式作出,表决结果为“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 年 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齐鲁(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雅勤、张雨薇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
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山东齐鲁
(烟台)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 2022 年 2 月 26 日的《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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