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金国培先生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0,370,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1.9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降低股权质押比例等合理的个人资金需要,金国培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02,382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3%,减持价格为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减持期间内遵循“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所减持股份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所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的规定。
在此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减持股份数、减持比
例将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金国培 80,370,720 21.91%
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
金国培先生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 26,328,000 股,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上市流通。
(1)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
金国培先生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来源包括:
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
(2)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
(3)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
转增 3 股。
有的股份合计 8,617,920 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金国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370,7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降低股权
不超过: 首次公开 质押比例
不超过: 股 2022/3/21 ~ 按市场
金国培 11,002,382 发行前持 等合理的
股 有的股份 个人资金
持,不超过:
需要
股
注:1、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金国培先生在公司首次发行时的承诺:(1)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
后,本人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2)
本人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
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
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3)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
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
月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
(4)本人
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 3 个月内完
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金国培先生降低股权质押比例等合理的个人资金需要,在减
持期间内,金国培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
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
督促金国培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