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进行监督和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21年度,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
了内部控制制度,并于2021年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
环节起到了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完
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水
准,能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
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
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也没有其他变相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1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1年12月31日的对
外担保情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昌莲(签字): 王 乾(签字):
徐冬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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