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成都菁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6%
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
依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独立的立
场,我们对公司收购成都菁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6%股权暨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成 都 商 报社收购成都菁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76%的股权,符合本公司战略发展的整体需求,有利于公司切入
新媒体运营及青少年研学细分行业,并通过成都传媒集团、成 都 商 报
社的媒体资源、传播影响力及上市公司的资本优势相互赋能,助推菁
苗教育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此次并购对当期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
状况无重大影响。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进行
评估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评估方法、重要评估假设等重要评估参数
及评估结论合理;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交易相关审议及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本次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成
都菁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6%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金巍 黄勤 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