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 方大特钢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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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2-02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拟与
关联方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沪旭”)共同发起设立江西
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
“江西沪旭”或“基金”),基金总规模预计 100 亿元(以后续实际募资金额为准),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 40 亿元。
  ?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关联交易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
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以上。
  ?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尚未确
定,上述基金存在募资不足、募资失败或解散的风险。
  (2)以上投资事项为意向性事项,公司尚未与上海沪旭及其他有限合伙人
签订合伙协议,基金投资决策机制、投资收益分配及亏损承担方式、存续期、基
金退出方式、基金管理费等协议条款尚未确定。
  (3)上述基金主要围绕钢铁产业进行股权投资,如后续投资于钢铁企业,
存在导致同业竞争的风险;如后续投资导致同业竞争,公司及关联方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并及时披露。
  (4)上述基金在后续投资过程中,也存在因交易价格、竞争等其他因素而
导致投资失败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沪旭共同发起设立基金,基金总规模预计 100 亿元(以
后续实际募资金额为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 40 亿元;上海沪旭将作为
上述基金的管理人。
   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际”)为公司间接控股
股东,方大国际同时持有上海沪旭 99.90%股权;上海沪旭为公司关联方,本次
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
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K32X177
   法定代表人:敖新华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25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391-393 号(单号)4 层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沪旭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为:P1069359。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沪旭经审计总资产(合并)30,140.46 万元,
净资产 28,890.64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23.20 万元,投资收益 1,015.69
万元,净利润 812.62 万元。
   三、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江西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
商核准为准)。
  (二)投资范围:主要围绕钢铁产业进行股权投资。
  (三)基金规模:预计 100 亿元(以后续实际募资金额为准)。
  (四)出资份额:公司拟出资 40 亿元;其他有限合伙人尚未确定。
  上海沪旭将作为上述基金的管理人。
  除以上事项外,上述基金的其他出资人及其出资金额、投资决策机制、投资
收益分配及亏损承担方式、存续期、基金退出方式、基金管理费等协议条款尚未
确定。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发起设立基金,主要围绕钢铁产业进行股权投资,有助于
公司利用各方的优势与资源,顺应钢铁产业并购整合的形势,推动公司做大做强。
  因上述基金的设立及后续投资具有不确定性,目前尚难以判断上述投资事项
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志新、黄智华、敖新华、邱亚鹏、常
健、谭兆春、居琪萍、王浚丞、郭相岑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非关联董事一致表
决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
联方共同发起设立基金,顺应钢铁产业并购整合的形势,有助于公司利用各方的
优势与资源,推动公司做大做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不同关联人
进行的与本次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如下:
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江西特种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40%的股权对
外转让,转让价格为 1,528 万元。公司享有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放弃上
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披露的《方大特钢
关 于 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 购买权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七、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尚未确
定,上述基金存在募资不足、募资失败或解散的风险。
   (二)以上投资事项为意向性事项,公司尚未与上海沪旭及其他有限合伙人
签订合伙协议,基金投资决策机制、投资收益分配及亏损承担方式、存续期、基
金退出方式、基金管理费等协议条款尚未确定。
   (三)上述基金主要围绕钢铁产业进行股权投资,如后续投资于钢铁企业,
存在导致同业竞争的风险;如后续投资导致同业竞争,公司及关联方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并及时披露。
   (四)上述基金在后续投资过程中,也存在因交易价格、竞争等其他因素而
导致投资失败的风险。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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