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2-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拉
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共 7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吴桂谦、张晨、郑清英及张伟;独立董事候选
人为陈雄辞、蔡少河、王锦武。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认真核查了上述 7 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认为上述 7
名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雄辞、蔡少河、王锦武均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具有独立性
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均未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和《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 7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 3 名)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实施进度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林三华              吴晓南           纪传盛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拉芳家化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