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就泰慕士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江苏泰慕
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5 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66,700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 16.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40,800,551.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
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01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
司搬迁改造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
资金
合 计 605,171,000.00 600,000,000.00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3,043,841.06 元,少于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进展,对募投项目投
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额 额
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
司搬迁改造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
资金
合 计 605,171,000.00 383,043,841.06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
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
规范性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
高效和安全的使用。
(三)公司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
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进行的调整,
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是基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慕士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泰慕士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宗贵 王庆鸿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