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2-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
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24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794.00 万份股票期权。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年青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