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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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各关联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
常需要,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
们同意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余小游、张华、赖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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