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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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10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议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
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事会。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
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当前的实施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同意终止“面
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本次变更是根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
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
角度考虑,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
加临时提案的函》,申请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
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35.48%的股份,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
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 2022 年拟与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健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麦思捷科技有限
公司产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关联人与公司互相购销商品及提供技术、
租赁等服务,公司董事喻丽丽、曾万辉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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