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过程中误操作
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2 月 24 日收到董事
长徐刚先生《关于增持过程中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函》,获悉董事
长徐刚先生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误操作卖出公司股票共计 15,000 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其增持过程中因误操作导致短
线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01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新任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董事长徐刚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年 02 月 21 日徐刚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 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6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2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告
编号:2022-034)。
出交易”,成交数量为 15,000 股,成交均价 15.93 元/股,成交金额 238,900
元,前述卖出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构成短线交易。
交易股数 交易均价(元
股东名称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股) /股)
徐刚 年 02 月 24 日 集中竞价
卖出 15,000 15.93
注: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均 价*短线 交易 股份 -买 入成 交均 价* 短线 交易 股份 =15.93 元 /股 *15,000 股
-15.04 元/股*15,000 股=13,350 元)。
按照《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相关规定,徐刚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其上述
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经了解,徐刚先生本次短线交易为操作失误所致,不存
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刚先生持有公
司股票 300,000 股。
二、本次误操作的短线交易处理情况
公司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徐刚先生亦积极配合、主
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
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按照上述规定,应没收
徐刚先生违法所得,徐刚承诺就上述违法所得将及时上缴给公司。
(二)上述违规行为系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
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徐刚此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
易的主观故意,并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
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会严格执行证券
法以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东减持的规定,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
的再次发生。
(三)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
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