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
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
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
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人员。
四、考核机构
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相关工作。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本激励计划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定比
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根据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系数比例,首次授予部
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0%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 以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0%
注:以上“净利润”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指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且
剔除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所有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亦剔除有效期内东莞市信为
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为兴”)并入公司合并报表后信为兴自身业绩所影响的数值作为
计算依据(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年
度及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
如下: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以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
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个人
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如激励对象当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即考评结果为“待改进”、“不合
格”),则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零。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
延以后年度。
若公司/或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
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
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归属
及归属数量。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报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九、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
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十、考核结果归档
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十一、附则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为准。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