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
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红医疗”、“上市公司”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8号)同意注册,中红医疗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67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48.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4,745,300.00元,扣除发行费
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8,288,946.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50Z0002号)。公司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 环评批复
序号 项目 备案代码 实施主体
资 投资金额 文号
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
项目
合计 57,974.27 57,974.27 - - -
截至2022年1月31日止,公司在上述两项募投项目中分别投入42,974.27万元
及15,000万元,合计投入资金57,974.27万元,完成率100%;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合计为134,301.20万元(含利息收入和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等)。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募投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后,超募资金本金
为1,316,713,653.74元,公司目前自有资金相对充裕,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合理利用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公司拟在确定超募资金投资计划前对超
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三、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进行现金管
理,本投资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三)投资品种及范围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暂时闲
置超募资金计划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备及公告。上述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
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本部组织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等因素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
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加强管理,保证不影
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
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在确定投资计划前进行现金管
理,以增加公司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和国债逆回购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
额度不超过14.5亿元,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
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
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监事会同意该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和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
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子慧 雷 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