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2-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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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2-012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人员聚集和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各位股东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
司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出示有效健康码、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
可进入会议现场,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莱应材”)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定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就相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1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9:15至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8日(星期二)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
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银
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
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
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于登记截止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须在2022年3月8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邮编:215331),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
式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 东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
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一票表决权;
     (5)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
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22号,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朱孟勇        王梦蝶
  (3)联系电话:0512-87881808
  (4)传真:0512-57871472
  (5)邮箱:zhumengyong@kinglai.com.cn
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七、附件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银
       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滋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昆山新莱洁净应用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
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
        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
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三: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方式(传真号:0512-57871472)到公司(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22号,邮政
编码:215331,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
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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