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
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及核查情况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披露了《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起在公司内部对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
公示。
第 1 页 共3 页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2-013
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
职情况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四)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第 2 页 共3 页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2-013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第 3 页 共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