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3 证券简称:远信工业 公告编号:2022-002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行后总股本的 1.166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6 号)同意注册,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440,000 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1,312,5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953,653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66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 市 之 日 起 6 个 月,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3 月 1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
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
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
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953,653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3%,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
的 4.67%。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
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序号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限售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
满半年。
五、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司发行网下配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减少(股) 增加(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
其中:
首发前限售股
首发后可出借
限售股
首发后限售股 953,653 1.1665% 953,653 - 0 0
二、无限售条件
股份
三、总股本 81,752,500 100.00% - - 81,752,500 100.00%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
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
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