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远信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工业”、“公司”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远信工业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6 号)同意注册,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440,000
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1,312,5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
股本为 81,752,5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64,256,153 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 78.598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17,496,34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数量为 953,65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66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3 月 1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953,653 股,约占网下发
行总量的 10.03%,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67%。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份数
序号 限售股类型
(股) 比例 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
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司发行网下配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列示
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减少(股) 增加(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
其中:
首发前限售股
首发后可出借
限售股
首发后限售股 953,653 1.1665% 953,653 - 0 0
二、无限售条件
股份
三、总股本 81,752,500 100.00% - - 81,752,500 1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 帆 孔 磊
保荐机构公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