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作为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意信息”或“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989号),公司获准向特
定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83,33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2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9,999,992.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11,787,814.3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8,212,177.65元。光大证券已于2021年11
月 24 日 将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承 销 保 荐 费 8,584,905.56 元 ( 不 含 税 ) 后 的 余 额
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
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128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本次拟置换情况
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总投资 募集资金 建设投 铺底流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额 投资额 资 动资金 或核准文号
基于共享技术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
中台的企业数
字化解决方案
升级项目
合 计 71,778.73 65,000.00 62,519.82 2,480.18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 153,443,894.7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 合 计 比例(%)
基于共享技术
中台的企业数
字化解决方案
升级项目
合 计 71,778.73 14,963.44 380.95 15,344.39 21.38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
公司已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作出如下安排: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
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
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
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53,443,894.75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会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
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三、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募集资金 153,443,894.75 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募集资金 153,443,894.75 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不超过 6 个月。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创业
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153,443,894.75 元置
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赛意信息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赛意信
息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4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赛意信息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赛意信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赛意信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无异
议。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洪 璐 张嘉伟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