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9 证券简称:天鹅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10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新
疆天鹅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农装”)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以快递
送达的(2021)新 01 知民初 55 号应诉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文件。美国迪尔公司
以公司生产的三行、六行打包采棉机产品侵害了其 ZL200410085674.2 号发明专
利权,严重侵占了其市场份额为由,将公司及子公司现代农装诉至法院,请求法
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即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该发明专
利的侵权产品;判令二被告立即销毁库存的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判令二被告赔
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 1,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2)。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在答辩期内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公司子公司现代农装于近日收到法院送
达的(2021)新 01 知民初 5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鹅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对
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审
理。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院。”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被诉侵权技术涉及的零部件主要用于公司 2021 年新生产的三行、六行
打包采棉机产品。根据公司财务部门预估,上述产品 2021 年收入占公司 2021
年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25%-35%,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裁定尚未正式生效,上述案件审理法院尚未最终确
定。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审理,且诉讼结果也无法确定,公司暂时无法
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影响的具体程度,最终影响以法院审
理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