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
时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临时会议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经审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迪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与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基于当前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交易内容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与厦
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吴清功 余宇莹
安明友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