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2-008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源,经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
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能源发展”)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和布克
赛尔蒙古自治县美恒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公司”)、陕西旭光新能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光公司”)、大石桥盛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石桥公司”)3 家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100%股权及平邑金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平邑公司”)、烟台德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公司”)2
家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60%股权,并收回上述 5 家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借款。
前期塔城公司、旭光公司 100%股权转让事项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平邑公
司、烟台公司 60%股权转让事项已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确认受让方为国家电
投集团东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东北公司”)。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
司转让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和《关于子
公司转让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新能源发展通知,新能源发展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德联光伏
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联公司”)已与国电投东北公司分别针对平邑公司、
烟台公司 60%股权签署转让协议,并收到国电投东北公司受让以上股权的全部交
易款项共计 6,574.512 万元,工商变更手续同步完成。
三、 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7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宇
注册地址:东台沿海湿地旅游度假经济区光伏光电产业园内
经营范围:新能源科技研发,光伏发电,光伏电站建设、维护,太阳能电池
板组装、销售,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投资、转让(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
定),新能源(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系统设计、咨询、施工及集成,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管道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电力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苏美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
公司”)持有江苏辉伦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江苏辉伦太阳能科技有限
公司持有新能源发展 100%股权。
公司名称:江苏德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4 月 23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仲在峰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 1 号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技术研究服务;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光伏发电项目
与光伏农业科技大棚的开发、建设、维护与经营管理;农作物种植、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能源发展持有德联光伏 100%股权。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 30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立勇
注册地址:和平区南五马路 129 号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风能、水能、生物
质能、太阳能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力建设成套技术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持有国电投东北公司 100%股权。
四、平邑公司、烟台公司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平邑公司 60%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新能源发展所持有的平邑公司 60%股权。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产权
转让信息披露公告,由国电投东北公司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国电投东北公
司须与平邑公司共同承担平邑公司应付新能源发展及债权人能源公司的债务。
转让价格 3,122.952 万元,国电投东北公司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完成全部产
权转让价款支付。股权变更完成后,国电投东北公司及平邑公司在取得变更后的
平邑公司新的营业执照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新能源发展及能源公司的
债权款本金及利息。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10 个工
作日内,新能源发展应促使平邑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国电投东北公司应
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本合同自各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烟台公司 60%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江苏德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受让方: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德联光伏所持有的烟台公司 60%股权。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产权
转让信息披露公告,由国电投东北公司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国电投东北公
司须与烟台公司共同承担烟台公司应付德联光伏及债权人能源公司的债务。
转让价格 3,451.56 万元,国电投东北公司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完成全部产
权转让价款支付。国电投东北公司及烟台公司在取得变更后的烟台公司新的营业
执照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德联光伏及能源公司的债权款本金及利息。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10 个工
作日内,德联公司应促使烟台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国电投东北公司应给
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本合同自各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风险提示
平邑公司 60%股权及烟台公司 60%股权转让交易事项已收到全部股权对价款
项并完成股权交割,但国电投东北公司及平邑公司、烟台公司仍有债务款支付义
务需履行,项目交易仍在进行过程中。针对此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高度关注并
跟进交易进展以及本次交易受让方相关款项支付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