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0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街 156 号保利大都汇 T1 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71.467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三峡新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武斌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张军仁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409,426,464 99.9536 9,443,445 0.0462 40,200 0.0002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409,425,164 99.9535 9,442,345 0.0462 42,600 0.0003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409,431,664 99.9536 9,433,845 0.0462 44,600 0.0002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409,341,564 99.9531 9,526,045 0.0467 42,500 0.0002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409,423,664 99.9535 9,443,845 0.0463 42,600 0.0002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409,493,264 99.9539 9,374,045 0.0459 42,800 0.0002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409,499,964 99.9539 9,367,345 0.0459 42,800 0.0002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416,700,276 99.9223 4,148,033 0.0765 61,800 0.001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中国三峡新能
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长期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中国三峡新能
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中国三峡新能
源(集团)股份有
票长期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中国三峡新能
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业绩考核办法》
的议案
《中国三峡新能
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限制
性股票长期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关于与长江三峡
投资管理有限公
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8 为普通决议议案,该等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丁文昊、刘永超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