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驱: 卧龙电驱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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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2022-015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及回购方案的内容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召开
了八届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并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
的价格回购公司股票。回购期间为2021年2月23日至2022年2月22日。有关本次回
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二、回购股份事项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
   自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和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自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除息日 2021 年 7 月 19 日起,公司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 15 元/股(含)调整为 14.85 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披露的《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公司股份的回购,具体
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公司股份回购,累计数量为 16,300,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4%,成交的
最低价格为 10.24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3.5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
币 190,077,747.8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
案完成回购。
  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交易所披露的《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
  a.由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期与预留授予第二期行权,因此
自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起至今,公司部分时任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公司股
份数量增加(股份变动情况见后附表格)。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期与预留
授予第二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万份)
         高关中       副总经理            6.00
         张红信       副总经理            4.50
                 总计               10.50
  b.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
成,因此自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起至今,公司部分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股份变动情况见后附表格)。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披露的《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姓 名           职 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高关中          副总经理                  18.00
  张红信        副总经理                                18.00
  吴剑波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8.00
            合计                                   54.00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
由: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或“控股股
东”)于2020年5月7日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20卧龙EB”),标的股票为本公司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00亿
元,发行期限为3年。
  截至2021年11月10日,20卧龙EB换股已全部完成,卧龙控股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股占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被动下降至38.71%。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的《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6)。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23,000   0.10     9,912,000   0.7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7,595,586  99.90 1,305,350,586  99.25
     合计      1,308,918,586 100.00 1,315,262,586 100.00
  注:回购期间,因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期与预留授予第二期
行权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增加 6,344,000 股。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计 16,300,500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全
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其中已经
有 9,912,000 股股份非交易过户至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账户,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卧龙电气驱
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
月内进行转让,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
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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