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2-08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
海菲利华石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上海石创”)因经营发展需
要,拟进行增资扩股,引入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产业协同作用的战略投资者。
子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2,387.0623万元增加到3,050.1923万元,募集资
金人民币25,000万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
例由73.0757%降低至57.1889%,本次增资扩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上海石创股东荆州市麟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菲创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邓 家 贵、吴学民、吴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相关关联方
一致同意本次增资事项,并共同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
?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菲利华石创科技有限公
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产业协同作
用 的 战 略 投 资 者 , 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拟 由 人 民 币 2,387.0623 万 元 增 加 到
州半导体用高纯石英制品加工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本
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由 73.0757%降低至 57.1889%,上海石创仍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上海石创增资扩股拟引入北京集成电路装备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有限合
伙)、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 TCL 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苏
州芯动能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未石红晔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无锡芯创智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睿联新杉(海
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云之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 8 位新股东。参考评估
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增资方以 37.70 元/股的增资价格
认购上海石创新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663.1300 万元,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计
入资本公积。
本次交易中,上海石创股东荆州市麟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菲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邓 家 贵、吴学民、吴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
相关关联方一致同意本次增资事项,并共同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学民、商春
利、郑巍、吴坚、卢晓辉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关联方介绍
(一)荆州市麟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荆州市麟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商春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0MA49N38N5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 年 1 月 4 日
注册资本:2,782.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 68 号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内
(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2,782.50 100.00
商春利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有限合伙人郑巍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有
限合伙人卢晓辉为公司董事;有限合伙人李再荣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有限合伙人
魏学兵为公司财务总监;有限合伙人徐燕为公司副总经理。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菲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上海菲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海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XLFU1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 年 1 月 8 日
注册资本:2,402.22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封周路655号14幢201室J730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2,402.225 100.00
司董事、副总经理;有限合伙人姬大炜为公司监事。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吴坚,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310222************,住址为上海市嘉定
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石创董事长。经查询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吴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邓 家 贵,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420400************,住址为湖北省荆
州市沙市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邓 家 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吴学民,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420400************,住址为湖北省荆
州市沙市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担任公司董事长,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经查询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吴学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集成电路装备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北京集成电路装备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1WR057Q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诺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7日
注册资本:17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3号1幢3层2单元326室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
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
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下期出资时间为2027年10月20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北京集成电路装备产
业投资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YM0T5P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显智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6日
注册资本:114,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室(天津信
至尚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75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
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劵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UDK9CX8
法定代表人:廖骞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苏州芯动能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苏州芯动能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21ALF5XN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家港益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2日
注册资本:119,4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1幢B1-08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苏州芯动能科技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共青城未石红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共青城未石红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7GN0C22U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中汇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年1月25日
注册资本:3,00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共青城未石红晔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无锡芯创智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无锡芯创智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64QNY34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芯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5月26日
注册资本:50,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6号汇融商务广场6号楼420-42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锡芯创智享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睿联新杉(海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睿联新杉(海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U211Y1D
法定代表人:苗雄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文明路创业大厦座21A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贸
易经纪;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市场调
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旅游开发项目
策划咨询;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睿联新杉(海南)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武汉云之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武汉云之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4K2AY902
法定代表人:林德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1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科智谷工业项目(三期)C2号楼2单元25层(2)研发
号-02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子产品、机械设备、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润滑油、化妆品、乐器、照相器材、矿产品、汽车、服装、仪器仪
表的销售;送电、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工程、风力发电工程、火力发电工程、环境工程、
建筑工程、化工工程、岩土工程设计、施工;水文地质和工程测量;企业管理咨询;企业
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调研;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教育软件
产品的研发与批发零售;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学习用具、日用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
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武汉云之格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菲利华石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5529068046
法定代表人:吴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3月22日
注册资本:2,387.062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学路50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光电子器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石英玻璃制品、半导体用石英环的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海石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石创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1,960.97万元,净资产24,840.31
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168.71万元,净利润2,170.95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上海石创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6,471.81万元,净资产54,101.91
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535.94万元,净利润1,367.62万元。
(三)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增资前 增资前 本轮 增资后 增资后
序
股东名称 持股 持股 增资 持股 持股
号
(万股) 比例 (万股) (万股) 比例
北京集成电路装备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有限
合伙)
荆州市麟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荆州市丰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苏州芯动能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共青城未石红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荆州市钊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荆州市钧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100% 100%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菲利华石创科技有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
资者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2]第
值为87,200.00万元,经协商作价90,000.00万元。
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增资方以37.70元/股的增
资价格认购上海石创新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63.1300万元,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
本公积。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与关联方协商确定,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
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六、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经交易各方协商,拟签订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上海菲利华石创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公司”)
乙方:
乙方一:北京集成电路装备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乙方二: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乙方三: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四:苏州芯动能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五:共青城未石红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六:无锡芯创智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七:睿联新杉(海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八:武汉云之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
丙方一: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二:荆州市麟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三:荆州市丰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四:上海菲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五:上海丙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六:荆州市钊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七:福建华赫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八:荆州市钧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九:上海琰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十:吴坚
丙方十一:吴学民
丙方十二:邓 家 贵
以上各方单独称为 “一方”,合称“各方”。
第二条 本次投资
本次增资,甲方每1元注册资本价格为37.70元人民币,自本协议生效且本协议第三条
约定的条件成就之后,新增的注册资本分别由乙方一认购159.1512万元、乙方二认购
万元、乙方六认购26.5252万元、乙方七认购26.5252万元及乙方八认购26.5252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乙方一认购甲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9.1512万元(对应增资后公司股权比例
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乙方二认购甲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2.6260万元(对应增资后公司股权比例
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乙方三认购甲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2.6260万元(对应增资后公司股权比例
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乙方四认购甲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9.5756万元(对应增资后公司股权比例
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乙方五认购甲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9.5756万元(对应增资后公司股权比例
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乙方六认购甲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6.5252万元(对应增资后公司股权比例
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乙方七认购甲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6.5252万元(对应增资后公司股权比例
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乙方八认购甲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6.5252万元(对应增资后公司股权比例
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全体丙方同意,在甲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中放弃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
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合计 3,050.1923 3,050.1923 100%
应分别在该等事项成就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提供的账户信息以现金形式支付其
应付的全部增资款。逾期支付将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支付方应当按照本协议
第十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协议约定的
有关董事变更的工商备案登记,以及有关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如任一乙方未按照
本协议约定缴纳增资款项,不影响甲方按本协议约定为已足额履行增资义务的其他乙方按
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丙方、已履行增资义务的乙方均应配合甲方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的办理。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据其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参与公司重大决
策和投票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乙方有权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截至
本次交割日的甲方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
因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所有税收和相关收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本次投资的先决条件
本次投资以如下条件的成就为先决条件,各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日内
完成下列事项:
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批准和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了公司同意本次增资并签订本协议的
股东会决议。
协议中有关公司治理的相关安排登记在甲方公司章程中)。
协议。
的合规要求。
先决条件的其他乙方履行其2.3.1条付款义务的时间。
第五条 过渡期
并连带地向乙方陈述并保证,甲方、丙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
及时获取其经营所需要的所有政府批文和其它准许及同意。
财务会计规章制度,不得修改任何销售惯例、雇佣人员政策及规章制度。
公司资产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按时支付到期应付账款及债务;除正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书面批准,不得提前或延迟支
付应付账款,不得豁免任何债务,不得与债权人达成任何债务偿还安排计划。
励,不得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提高10%以上,且不得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
对其劳动合同作出修改。
产权及专有技术,不得在诉讼/仲裁中自行和解或放弃、变更其请求或其他权利。
的合并、分立、兼并或其他任何资本重组以及收购第三方的股权、份额、资产或业务,也
不得在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外进行:
(1)交易总额或原值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资产售卖、抵押、质押、
租赁、转移和其他处置;
(2)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任何开支或者购买任何有形或者无形资
产。
人员关系密切的亲属或前述人员控制的关联方进行金额超过50万元的任何交易。但甲方因
正常经营需要与丙方一开展的业务往来除外,但该等业务往来需要符合乙方制定的关联交
易制度的要求。
实际控制人或乙方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及时
通知乙方。
他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
过渡期间,目标公司的损益由交割日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第十条 违约、终止及其他
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一情形:
(1)违反本协议相关陈述、承诺和保证条款规定;
(2)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
内,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协议
约定的实缴投资款10%的违约金。甲方或丙方违约的,甲方及丙方应当对此违约金承担连
带责任。本协议其他条款对于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责
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不影响守约方要求
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或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解除本协议的权利。本协议其他条款对于违约责
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下述情形发生时,本协议解除:
(1)经各方协商一致解除;
(2)发生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第十一条 附则
表签字、自然人方签字,并经丙方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相关议案后方可生效,即
本协议生效日为丙方一股东大会作出同意本次增资的决议之日。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
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若因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而需修改本协议的,
各方应及时协商并修改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修订或补充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
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七、增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上海石创增资是为增强资金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引入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
产业协同作用的战略投资者,支持上海石创的发展,公司放弃上海石创本次增资的优
先认购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由73.0757%降低至
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之间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子公司上海菲利华石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
项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营。公
司放弃同比例增资优先权,引入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产业协同作用的战略投资者,是基于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业务经营现状等综合因素考虑。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
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子公司上海菲利华石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
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放弃同比例增资优先权,引入
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产业协同作用的战略投资者,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业务经营现
状等综合因素考虑,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的内容及表决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放弃
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十、备查文件
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