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2—010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暨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 2 月 23 日,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转来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
将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增资至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决定》(豫国资文〔2022〕26 号),决定将安钢集团 100%股权增资至河南机械装备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装投集团”)。本次增资完成后,装投集团将持有安钢
集团 1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安钢集团持有的公司 66.78%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
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
的情形。
● 本次收购事项是安钢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收购完成后,
装投集团将继续推动安钢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事宜,可能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
重大变化。
● 本次收购完成后,安钢集团作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河南省政府国资委作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装投集团将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安阳市殷都区梅元庄
法定代表人:李利剑
注册资本: 313,153.2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5 年 12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
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
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生产、销售
饮料、纯净水、冷冻饮品、房屋租赁(以上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
营)。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冶金产品和副产品、钢铁延伸产品、化
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冶金辅料、机加工产品、农副产品
(不含棉、烟、茧、粮)生产经营;冶金机电设备设计、制造和经营,技
术服务、协作、咨询服务;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国内电视广告,承办分
类电视广告业务。家电及配件、文体用品、广电器材的销售;住宿、餐
饮、旅游管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招标投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 105 号
法定代表人:张永星
注册资本: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27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机械装备领域相关技术研究与开发;
社会经济咨询;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将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增
资至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豫国资文〔2022〕
签订了《增资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决定将安钢集
团 100%股权向装投集团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装投集团将持有安钢集
团 1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安钢集团持有的公司 66.78%的股份(以下简
称“本次收购”)。
本次收购前,装投集团未持有公司的股份;安钢集团持有公司
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政府国资委。
本次收购前,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后,装投集团通过安钢集团控制公司 1,918,308,486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6.78%,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
人仍为河南省政府国资委。
本次收购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事项及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
告书摘要》。
三、《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增资协议》,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决定将安钢集团 100%股权增
资至装投集团。本次增资是为实现安钢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装投集团
成为安钢集团股东后将不改变或调整安钢集团的主营业务、法人治理结
构和管理模式等,保证安钢集团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
面与增资前的独立性和一致性。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工
作方案的批复》(豫国资文〔2021〕132 号),遵照《安钢集团混合所有
制改革总体工作方案》的步骤要求,本次收购完成后,装备集团将继续
推动安钢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事宜,可能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
变化。
收购等后续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将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增资
至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