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871 证券简称: 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22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期满
暨未来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隆管理”)的《关于股份减持期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继续减持公司
股份。
生、惠隆管理共持有公司股份112,441,105股,占公司总股本66.52%。股份来源为IPO
前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份比例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
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一、减持期满情况:
公司 2021 年 8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号),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惠隆管理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151,160 股,即减持
不超过总股本的 6%(其中,范玉隆先生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份不超过 744,000 股,即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0.44%)。若此期间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份比例相应调整,减
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时间结束时,应当披露减持进
展情况。截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惠隆管理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期满,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暨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其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股东名 减持 减持股数 占本公司 减持股
减持期间 (元/
称 方式 (股) 总股本比 份来源
股)
例(%)
集中
- - - -
竞价
首次公开
范庆伟 2021 年 8 发行股票
大宗 月 30 日- 并上市前
交易 2021 年 8
月 31 日 份
范玉隆 集中 - - - -
竞价
大宗
- - - -
交易
月 2 日-
月 15 日
集中
江西惠
竞价
隆企业 2022 年 2
管理有 月 16 日-
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7 日
大宗
- - - -
交易
合计 - - 4,117,000 2.436%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0,615,355 59.47% 97,235,355 57.52%
范庆伟 其中:无条件
限售股
有条件限售股 75,461,516 44.60% 72,926,516 43.14%
合计持有股份 6,285,750 3.72% 6,285,750 3.72%
其中:无条件
范玉隆 1,571,438 0.93% 1,571,438 0.93%
限售股
有条件限售股 4,714,312 2.79% 4,714,312 2.79%
合计持有股份 9,657,000 5.71% 8,920,000 5.28%
江西惠隆
其中:无条件
企业管理 9,657,000 5.71% 8,920,000 5.28%
限售股
有限公司
有条件限售股 - - - -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范玉隆先生、惠隆管理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
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减持期满。
二、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持股5%以上控 减持股份来源于
范庆伟 97,235,355 57.52%
股股东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持有的股份(包
持股5%以上控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范玉隆 股股东的一致 6,285,750 3.72%
票后送股、资本公
行动人
积金转增股本、配
持股5%以上股 股部分)
江西惠隆企业
东及控股股东 8,920,000 5.28%
管理有限公司
的一致行动人
注:上述公司第一大股东范庆伟、第三大股东范玉隆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范庆伟
与范玉隆为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上述公司股东间有关联关系的情况为公司股东范庆
伟持有公司的法人股东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
(1)减持原因:因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
(2)股份来源: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部分)。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股东名称 备注
不超过(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 合计减持所持有的
动人:范庆伟、范 10,141,958 6.0% 公司股份不超过公
玉隆、惠隆管理 司总股本的6%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连续
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意向一致。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锁定期延长则相应顺延,下同),本人将根据需要减
持所持伟隆阀门股份,具体安排如下:
①减持数量: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不
超过伟隆阀门股份总数的 10%;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
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公告;
②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
通过协议转让进行等;
③减持价格: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
行除权、除息调整);
④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锁定期延长则相应顺延,下同),本公司将根据需要
减持所持伟隆阀门股份,具体安排如下:
①减持数量: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伟隆阀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②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
通过协议转让进行等;
③减持价格: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将
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④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锁定期延长则相应顺延,下同),本人将根据需要减
持所持伟隆阀门股份,具体安排如下:
①减持数量: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不
超过伟隆阀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②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
通过协议转让进行等;
③减持价格: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
行除权、除息调整);
④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减持
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