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设股份
股票代码:002883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凤军
住所:无锡市南长区********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 53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廖芳龄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 53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慧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 53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益军
住所:无锡市南长区********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 53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家骏
住所:无锡市南长区********
通讯地址:无锡市南长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峻
住所:无锡市南长区********
通讯地址:无锡市南长区********
股权变动性质:原一致行动人中部分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已离职,与其他一致行动
人就其退出一致行动协议事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不涉及信息
披露义务人各自持股数量的增减。
签署日期:2022 年 2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
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
简称“《15 号准则》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为自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无需获得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
《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
《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
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 指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自然人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孙家骏、陈峻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孙家骏、陈峻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签订《一
《一致行动协议》 指
致行动协议》,该协议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生效
原一致行动人 指 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孙家骏、陈峻
孙家骏、陈峻与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签署的《<
《补充协议》 指
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中设创投 指 无锡中设创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陈凤军
姓名 陈凤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5021963********
住所 无锡市南长区********
通讯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 53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二)廖芳龄
姓名 廖芳龄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2021962********
住所 无锡市滨湖区********
通讯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 53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三)周晓慧
姓名 周晓慧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2031965********
住所 无锡市滨湖区********
通讯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 53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四)袁益军
姓名 袁益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1021972********
住所 无锡市南长区********
通讯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 53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五)孙家骏
姓名 孙家骏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6211975********
住所 无锡市南长区********
通讯地址 无锡市南长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六)陈峻
姓名 陈峻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2111975********
住所 无锡市南长区********
通讯地址 无锡市南长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者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孙家骏、陈峻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签订《关于江苏
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生效。鉴于孙家骏、
陈峻已离职,不再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经营管理层成员,也不在公司担
任其他职务,因此原一致行动人经协商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本协议生效
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除共同持有公司股
份并在(或曾在)公司及/或其子公司任职外,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
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部分信息披露义务人退出《一致行动协议》所致的一致行动关系变动
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补充协议》已签署生效,孙家骏、陈峻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
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为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信息外,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信息披露义务人
作出的相关承诺情况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 12 个月内不排除存在继续增加或减少上
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补充协议》签署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孙家骏、
陈峻,六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450,6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3%,陈凤军作为无
锡中设创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中设创投”
)的普通合伙人,通过中设创投间
接控制公司 8,027,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6%,因而六人合计实际控制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孙家骏、陈峻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四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832,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5%,陈凤军作为中设创投的普通合伙人,通过中设创投间接控制
公司 8,027,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6%,因而四人合计实际控制公司股份 39,860,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60%。
除上述一致行动人部分退出外,
《一致行动协议》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变更后的一致
行动各方仍按照《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保持一致行动、遵守相关承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补充协议》签署前,原一致行动人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永久境外 直接持股 间接控股 直接持 间接控
序号 股东名称 国籍 任职情况
居留权 数量(股) 数量(股) 股比例 股比例
合计 46,478,380 35.68%
《补充协议》生效后,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四位一致行动人控制上市公司
股份情况:
永久境外 直接持股 间接控股 直接持 间接控
序号 股东名称 国籍 任职情况
居留权 数量(股) 数量(股) 股比例 股比例
中国 无
合计 39,860,140 30.60%
注 1:陈凤军作为无锡中设创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中设创投”)的普通
合伙人,通过中设创投间接控制中设股份 8,027,720 股,占中设股份已发行股份的 6.16%。
注 2:单个股东持股比例相加与前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同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凤军质押其所持公司股份 2,500,000 股,占
其个人持股总数的 12.64%,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
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中设创投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1,140,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 0.88%,具体如下:
减持主体 减持期间 股份性质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廖芳龄 191,100 0.15
周晓慧 本次权益变 无限售流通 147,000 0.11
袁益军 动前 6 个月 股 241,000 0.19
中设创投 561,400 0.43
合计 1,140,,500 0.88
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信息进行了如实披
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凤军
廖芳龄
周晓慧
袁益军
孙家骏
陈 峻
签署日期:2022 年 2 月 23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 苏中 设集团股 份有 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无锡市
司
股票简称 中设股份 股票代码 002883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 不适用
人 注册地
军、孙家骏、陈峻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
大股东 公 司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变更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孙家骏、陈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46,478,380 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35.6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股票种类:A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39,860,140 股
变动比例:减少 5.08%
在上市公司权益中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孙家骏、陈峻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时间:
:2022 年 2 月 23 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变更一致行动人
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部分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资金来源。
金来源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持 其他√ 注:不排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否□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否√不适用□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 其负债提供 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凤军
廖芳龄
周晓慧
袁益军
孙家骏
陈 峻
签署日期:2022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