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
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问题 1·······································································································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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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2)第 371A00080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2〕020032 号)
(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通
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裕重工”、“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会计师,对落实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
实,现对《落实函》回复如下:
问题 1
请发行人结合 2021 年三季度业绩情况及四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对 2021 年能
否实现盈利进行预计并披露,说明本次发行是否满足最近两年盈利的发行条件。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 2021 年三季度业绩情况及四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对 2021 年能否实
现盈利进行预计并披露,说明本次发行是否满足最近两年盈利的发行条件
根据公司 2021 年业绩预告,经公司初步测算,2021 年的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变动
(未经审计) (经审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692.55 至 32,412.38 38,132.21 -30.00%至-1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上述 2021 年的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发
行人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比下降 19.76%,主要系受宏观经济影响,生铁、废钢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
司营业成本同比增长。同时受风电行业“去补贴”政策导致的风电抢装潮退坡、市
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影响,公司毛利率较高的风电主轴产品收入同比下降,导致
度,发行人正常实现盈利。根据《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发行人预计 2021 年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26,692.55 万元至 32,412.38 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23,992.55 万元至 29,712.38 万元,发行人 2021 年度盈利情况良好。
综上,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项“最
近二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的规定。本次发
行是否满足最近两年盈利的发行条件。
发行人已对 2021 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业绩预告。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性披露公告》、业绩预告相关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发行人预计 2021 年能实现盈利,并已进行披露,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
法》第九条第五项最近两年盈利的发行条件。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