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威迅: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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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2022 年 2 月 21 日、2022 年 2 月 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
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网络通信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同意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
古、贵州、甘肃、宁夏等8地启动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并规划了10个国家数
据中心集群。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完成总体布局设计,“东数西算”工
程正式全面启动。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是智慧城市、园区建设和信息技术外包服务。2015年8
月,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
《云计算产业园区4号数据机房BT建设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45亿元。截
止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移交业主方使用。目前除了已完成并移交的鄂尔多
斯数据机房项目外,公司无其他在建的数据机房项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
资,注意相关风险;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告》,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达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申请人捷通智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你司破产清算。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通过EMS邮寄了《破产清算异议书》,并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文件。公司
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并且积极与债权人捷通智慧、法院等进行沟通,争取尽早
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万元,预计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0,000万元–13,500万元。
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迟,致使公司资金出现阶段性紧张情形;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已逾期的债务包
括:诉讼执行的总额约2,990万元;非金融机构的到期借款本金约955万元;共计
   五、其他
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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