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收到
公司独立董事胡旭微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
明及致歉声明》,其子魏慨先生近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情形。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经核查,魏慨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 交易行为 交易数量(股) 交易价格(元/股) 交易金额(元)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魏慨先生上述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上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630 元(计算方法:卖出价格×卖出股数-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魏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向胡旭微女士和魏慨先生核查相关情况,
胡旭微女士和魏慨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
施如下:
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持有的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根据上述规定,魏慨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收回,本次
交易未产生可收回收益。
规交易行为系魏慨先生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
出的自主投资行为,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胡旭微女士意见,交易前后胡旭微女
士亦未告知其亲属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魏慨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均为个人操作,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
规的情况。
胡旭微女士及魏慨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操作构成短线
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
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胡
旭微女士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
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同时,督促相关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遵守相关规定,严格管理
证券账户,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致歉声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