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股份: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书

证券之星 2022-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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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14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2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
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6,764,175股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授权公
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并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办
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
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
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联系人:孙晓伟、王大伟
   邮政编码:261500
   联系电话:0536-2308043
   传真号码:0536-5828777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
请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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