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2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4,000万元担保。
独立董事:储小平、卢馨、韦俊、李树华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