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铭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恒铭达《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恒铭达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
计委员会工作情况等,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
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
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编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业务
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了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沟通,对恒铭达编制的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铭达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规范要求;公司《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培华 付焱鑫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