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 年修订)》
(深证上〔2021〕
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
则等文件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的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 500 股的余
股 167 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
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其余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
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
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价格为:33.18 元/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
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2 年 2 月 25 日(T+2 日)公
告的《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
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2 月 2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
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作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同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时报》和《证 券 日 报》上的《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理性投资,审慎
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行人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截至
发行价格 33.1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52.99 倍(每股收益为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
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
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
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5,620.0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 8,752.82 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
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
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
行,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华是科技”,网上申购
代码为“301218”。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9.9991%。剩余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 500 股的余股 167
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5,702.00 万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7,602.6667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
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 33.18 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1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9.7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8.1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 2022 年 2 月 18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57.96 倍。
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63,064.12 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 8,752.82 万
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4,311.31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
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
指 定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http://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http://www.cs.com.cn;中 国 证 券 网,网址 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 http://www.stcn.com;证 券 日 报网,网址 http://www.zqrb.cn;经 济 参 考网:
www.jjckb.cn)上查询。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3 日(T 日)09:15-11:30、13:00-
股申购。
(2)2022 年 2 月 23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
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2 年 2 月 2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2022
年 2 月 21 日,T-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
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
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
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
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9,000 股,同时不得超
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T-2 日前 20 个
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
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
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
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投资者
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2 年 2 月 23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
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的
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
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
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
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
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
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
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
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6)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
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
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
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7)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2 年 2 月 25 日(T+2 日)
公告的《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
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2 年 2 月 25 日(T+2 日)日终,中签
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
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
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8)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
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2 年 3 月
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
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读 2022 年 2 月 21 日(T-2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http://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http://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http://www.stcn.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http://www.zqrb.cn;经 济 参 考网:www.jjckb.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及相关资料。
《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证 券 日 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华是科技、公司 指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 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900.6667
本次发行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行
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
网上发行 市值申购方式直接定价发行 1,900.6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
指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
投资者
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T 日/网上申购日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日期,即 2022 年 2 月 23 日
指《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发行公告
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33.1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1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9.7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8.1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7.96 倍。
截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
如下:
前 20 个交易
证券简称 日均价(含 2
EPS(元/股) EPS(元/股) 扣非前(倍) 扣非后(倍) (中证)
月 18 日)
银江技术 9.92 0.24 0.21 41.33 47.24 50.47
海峡创新 5.58 -0.88 -0.43 - - -
恒锋信息 16.31 0.36 0.32 45.31 50.97 43.78
正元智慧 24.61 0.22 0.16 111.86 153.81 87.23
天亿马 61.63 1.16 1.08 53.13 57.06 122.42
平均值(剔除海峡创新后) 62.91 77.27 75.98
前 20 个交易
证券简称 日均价(含 2
EPS(元/股) EPS(元/股) 扣非前(倍) 扣非后(倍) (中证)
月 18 日)
平均值(剔除极值后) 46.59 51.76 60.49
华是科技 33.18 0.69 0.63 48.18 52.99 44.08
数据来源:中证指数、安信证券
注:①可比公司最新收盘价和对应市盈率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数据,市盈率计算可能存
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②招股说明书所列可比公司中,杰创智能仍处于在审阶段、尚未上市,因此比较市盈率
时将其剔除,其余和招股说明书所列可比公司一致,下同;
③计算平均值(剔除极值后)时,剔除了正元智慧 2020 年市盈率和天亿马的滚动市盈
率;
和可比公司的估值溢价情况说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发行人滚动市盈率为
价 27.13%。4 家可比公司(剔除亏损的海峡创新)的滚动市盈率分别为 50.47 倍、
于银江技术、正元智慧和天亿马的滚动市盈率。
本次确定发行价格 33.18 元/股,此价格对应发行人滚动市盈率为 44.08 倍,
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滚动市盈率 60.49 倍(剔除极值后);对应发行人 2020 年扣非
后市盈率为 52.99 倍,低于可比公司扣非后平均市盈率 77.27 倍,高于可比公司
扣非后平均市盈率 51.76 倍(剔除极值后),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57.96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
个月动态平均市盈率 52.11 倍。
(2)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发行人是一家致力于为智慧城市行业客户提供信息化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
的高新技术企业。结合主要提供产品服务的类型,以及日常投标、项目获取阶段
常见的同行业企业,公司的可比竞争对手主要包括:银江技术、海峡创新、恒锋
信息、正元智慧、天亿马等。
(1)产品布局及综合定位比较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务布局、综合定位于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
业务布局情况 综合定位与主要产品
称
城市大脑运营服务商,主要产品包括:银江
BRT 嵌入式信号优先控制系统、银江城市快
智慧城市、智慧交通、
银江技术 速路匝道控制系统、银江城市智能交通集成
智慧健康
与管理平台、银江城市智能交通诱导综合信
息服务平台等
智慧城市行业领先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汉
鼎BEMS 智能建筑节能综合管理系统、汉鼎
海峡创新 智慧城市及金融、智慧医疗 IBMS智能建筑集成管控平台系统、数字化城
市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自然灾害应急联动系
统
智慧健康、智慧养老、智慧校 智慧城市信息技术和智慧城市行业解决方案
园、智慧公安、智慧司法、智 提供商,主要产品要包括:软件代销、软件
恒锋信息
慧应急管理、智慧城市、智慧 开发、设计服务、维保服务、智慧城市行业
政务 综合解决方案
智慧校园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
智慧校园、智慧园区、智慧电
一卡通平台、“学堂里”在线教育平台、易
正元智慧 力、智慧水利、智慧医疗、智
校园 APP、基础教育平台、身份识别类产品
慧政务等
等
公司是一家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客
户提供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设计、软件研
发、项目实施及运维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技术
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 解决方案。形成了社会网格化管理、社会治
天亿马
疗 安综合治理、 “互联网+政务服务” 等一系列
典型解决方案,广泛服务于公检法、交通、
教育、医疗卫生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企
业客户
为智慧城市行业客户提供信息化系统集成及
智慧港航、智慧监所、智慧电
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项目设计、
发行人 力、智慧医疗、智慧建筑等智
信息系统开发、软硬件采购、系统集成及运
慧城市细分领域
维服务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
信息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银江技术侧重于智慧交通、智慧医疗建设,海峡创新在智慧建筑基础上拓展
了创新金融及智慧医疗,恒锋信息在智慧健康、养老、校园、公安、司法、应急
管理等方面均有布局,正元智慧深耕智慧校园领域,天亿马聚焦于智慧政务服务,
而公司侧重于智慧港航、智慧监所、智慧电力、智慧医疗等细分领域,与同行业
竞争对手形成了一定的差异化竞争。
(2)经营情况比较
①资产收益率
单位:%
公司名称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率
银江技术 4.65 2.30 7.08
海峡创新 -48.39 -27.59 -167.95
恒锋信息 10.10 6.25 11.77
正元智慧 4.36 2.16 3.63
天亿马 23.41 14.14 14.80
行业平均值 -1.17 -0.55 -26.13
行业平均值
(剔除海峡创新)
发行人 20.86 8.95 11.13
根据发行人与可比公司 2020 年度主要盈利数据对比,净资产收益率、总资
产收益率及净利率指标均高于招股说明书中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虽然公
司在目前整体资产规模及经营规模小于可比上市公司,但发行人根据自身轻资产
运营的特性,聚焦于智慧城市细分领域高价值的核心环节,重视核心技术和软件
能力的发展,拥有基于 AI 的船名牌识别和船舶抓拍技术、智慧卡口管理技术、
船闸避撞、桥梁碰撞预警和智能控制技术、激光热成像自动跟踪技术等多项自主
研发的核心技术,智慧港航大数据及联网平台、智慧监所智能安防平台、佑医一
体化临床信息系统等核心应用软件模块,拥有 31 项专利,179 项软件著作权,
取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机电
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资质证书,通过了各类质量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运
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认证、CMMI 能力成熟度五级认证,具备较强的资产管理能力
及突出的盈利能力。
②营业收入增速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2018 年-2020 年
公司名称
银江技术 109,002.48 213,818.19 207,950.44 241,327.78 -5.87%
海峡创新 31,266.31 35,359.88 45,153.39 52,764.72 -18.14%
恒锋信息 20,217.89 50,212.31 56,661.16 52,485.71 -2.19%
营业收入 2018 年-2020 年
公司名称
正元智慧 28,906.65 82,559.48 75,105.45 56,683.65 20.69%
天亿马 12,355.45 36,689.69 27,581.49 19,653.15 36.63%
可比公司
平均值
华是科技 20,950.06 46,779.44 40,951.22 29,037.74 26.92%
司目前处于快速扩张和发展阶段,2018 年-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
为 26.92%,收入增速显著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体现了公司较强的市场竞争
优势和成长性。可比公司中,天亿马收入增速较快,主要是由于 2020 年天亿马
的信息设备销售业务较上一年度增长 313.01%,拉动了整体收入增长所致。
近年来,公司参与制订了浙江省《港口及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浙江省供变配电场所与燃油供储场所
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等多项行业标准,持续推进智慧城市行业
信息化管理与建设的发展。凭借自身创新性特征,公司获得了政府部门等行业内
优质客户的认可,主要客户包括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浙江省主要港航管理局、义
乌市公安局等,在智慧港航领域、智慧监所领域具有广泛的客户资源,尤其是在
浙江省内,市场覆盖率达到 75%。通过上述各方面的发展,公司业绩的长稳发展
具备了坚实的基础。
③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银江技术 25.62 24.72 23.22 24.31
海峡创新 13.70 1.81 11.51 14.83
恒锋信息 27.96 29.23 28.79 26.78
正元智慧 43.59 37.35 37.85 39.78
天亿马 19.03 30.28 37.78 39.55
行业平均值 25.98 24.68 27.83 29.05
发行人 23.33 26.49 26.33 24.36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比资金
实力、市场影响力较强的上市公司,发行人凭借自身过硬的技术实力,始终重视
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在毛利率上并未产生显著差异。
④资产周转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周转指标比较情况
如下:
单位:%
项目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银江技术 0.54 1.18 1.23 1.64
海峡创新 1.24 0.72 1.68 1.75
应收账 恒锋信息 0.62 1.88 3.57 4.11
款周转
正元智慧 0.57 1.06 1.75 1.67
率
(次) 天亿马 0.92 1.14 2.38 2.38
平均值 0.78 1.20 2.12 2.31
华是科技 0.89 2.42 2.76 2.57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57、2.76、2.42 和 0.89,公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方面显示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水平
较好,项目回款情况良好,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机关、事业单
位、国有企业等资质好、信誉强的企业,回款周期相对于行业内其它客户来讲较
有优势。
⑤经营性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量比较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银江技术 -9,149.21 -12,008.22 1,329.31
海峡创新 -2,482.56 -5,198.44 2,845.51
恒锋信息 -2,967.22 -3,593.31 9,104.75
正元智慧 9,969.63 -5,152.03 653.87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天亿马 9,332.56 31.01 3,504.44
行业平均值 940.64 -5,184.20 3,487.58
华是科技 3,188.69 392.86 4,049.18
元和 3,188.69 万元,显著高于各年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客
户质量较好,回款情况相对于行业内其它企业较为良好,另一方面是也体现了公
司较强的资金管理能力,体现了公司较高的盈利质量。
⑥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投入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银江技术 3.20 3.35 4.34 3.46
海峡创新 2.14 7.35 5.12 6.07
恒锋信息 6.03 5.93 6.35 6.40
正元智慧 18.45 13.99 11.94 12.42
天亿马 4.61 4.39 5.63 7.87
行业平均值 6.89 7.00 6.68 7.24
剔除正元智慧
的同行业平均 3.20 4.20 4.29 4.76
值
华是科技 5.98 4.88 4.96 4.33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略高于银江技术,略低于海峡创新、恒锋信息和
天亿马,与上述四家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低
于正元智慧,主要是由于正元智慧从事校园一卡通业务,软件研发要求较高,研
发团队规模较大,研发人员薪酬总额较高所致。总体来讲,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
入规模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持平,集中力量聚焦于智慧城市信息化系统集成和技
术服务的研发,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行业发展趋势和政策导向为依据。在港航、
监所等细分领域,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核心技术,并将拓展应用至智慧城市的其他
领域,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应用于港航领域的图像识别和抓拍技术准确率高,
并应用于治安动态监控、工业自动控制,同时公司凭借较强的应用软件设计能力,
针对各细分行业特性开发了各类预警、监测、智能管理系统平台,凭借兼容性、
可拓展性强的特点获得了各细分领域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立足现有核心技术基
础和优势,通过对应用趋势的洞察和把握、新兴技术的融合与运用,以及技术创新
体系建设和完善等手段,推动公司技术的持续优化和创新。
(3)发行人在所属行业的竞争优势
①技术和人才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重视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
在内部创新激励、外部技术指引下,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技术开发体系。通过多年
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与大型项目经验积累,在图像识别和抓拍技术、预警和智能
控制技术、激光热成像自动跟踪技术、应用软件设计等领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截至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拥有 8 项发明专利,16
项实用新型专利,7 项外观设计专利,179 项软件著作权,参与制订了浙江省《港
口及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浙江省供变配电场所与燃油供储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等多
项行业标准,持续推进智慧城市行业信息化管理与建设的发展。
公司在加强技术开发的同时,引进高技术人才,并与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
工大学、浙江科技学院等高校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公司拥有一支团结协作、作
业技术熟练、诚实敬业、精干高效的技术团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研发人
员 126 人,占员工总数的 35.69%,2018 至 2020 年度公司研发分别投入 1,257.11
万元、2,031.31 万元、2,284.49 万元、
相比同行业竞争对手天亿马,其拥有 1 项外观设计专利,5 项实用新型专利,
公司具有更多的专利技术,核心技术硬实力更强,同时凭借专利申请核心技术的
保护能力更强。同时,天亿马并未参与各类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在行业地位
和影响力上相比发行人存在一定劣势。同时,天亿马 2018 年至 2020 年研发投入
为 1,609.14 万元、1,552.37 万元、1,609.14 万元,研发投入相比发行人较低,研
发人员 55 人,数量较少。因此,发行人相比天亿马具备一定的技术和人才优势。
②项目的质量优势
公司始终重视项目的质量,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和管理,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对详细的业务流程进行规定,不断强化对工程
项目设计、软件开发、硬件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及维保等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
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科学、先进、规范、有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
家规范和客户需求。
公司严格执行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由项目经理主要负责并由公司技术中
心配合组织在项目进行的各个阶段对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在
审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经理负责敦促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对是
否整改达标进行再次检查,确保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项目先后获
得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类)、2019 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
奖(优质工程)、2018-2019 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质量得到广泛认可。
③产品线和服务优势
公司深耕智慧城市信息化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在智慧港航等细分领域,公
司积累了丰富的核心技术,包括基于 AI 的船名牌识别和船舶抓拍技术、船闸避
撞、桥梁碰撞预警和智能控制技术、激光热成像自动跟踪技术等,以上技术具有
自动化程度高、响应速度快、识别准确率高、有效距离远等优势,帮助公司在省
内获得了较高的市场覆盖率,同时公司具备较强的二次开发、快速创新的能力,
将已有优势特色功能模块衍生使用至其他智慧城市细分领域,开发了带有自动识
别、报警等功能的智慧监所系统、工业自动控制技术等,该核心技术在各细分领
域联动应用的方式有效提升了智慧城市整体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公司凭借较强的
应用软件设计能力,针对各细分行业特性开发了各类预警、监测、智能管理系统
平台,已覆盖了智慧政务、智慧民生、智慧建筑等智慧城市主要细分领域。丰富
的产品线不仅有利于公司提供多种解决方案,而且为公司积累行业经验提供了极
佳的条件,为公司向综合化信息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商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基础,
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具备诸多创新性功能和特点,主要包括:
应用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功能和特点 与同行业的差异
开发设计了包含电子航 在同行业中创新性地在港航领域采用人工智能 目前,行业内在该领
道系统、航道截面管理、 的图像识别技术,改变了传统港航系统人为识 域采用人工智能的
智慧港航
船名自动核查、数据支 别的方式,帮助港航管理单位实现了管理系统 图像识别技术的企
撑系统在内的各核心应 的船名牌自动识别、船舶形状识别,并输出船 业较少,传统港航管
应用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功能和特点 与同行业的差异
用软件模块,集成了包 舶运行轨迹,具有识别距离远,雾天等恶劣环 理系统普遍需要由
括高清摄像头、光纤激 境下识别能力强的特点,相比同行业企业,识 用户人工辅助识别,
光、热像仪等多种信息 别速度提升了约 2-4 倍,识别精度可达 98%以 识别速度慢,识别精
化感知设备 上,识别出船舶位置并匹配后台 GPS/AIS 数据 度 差 , 仅 通 过
库的船舶信息进行卡口管理,同时实现船闸防 GPS/AIS 系统生成
撞安全预警、分析船舶航线偏离等功能,在浙 的船舶运行轨迹不
江港航管理单位服务覆盖率高达 75%;同行业 准确,管理系统智能
企业的管理系统并未能完全具备以上功能。 化程度低。
目前,行业内在该领
开发设计了包含智能安 公司自主研发的基于激光技术的监所周界防范
域应用上述技术的
防平台、业务管理平台、 系统,在业内创新性地探索了三维激光技术在
企业较少,物体识别
指挥协调平台等应用平 监所复杂环境下的具体应用,通过深度学习入
精准度不高,在远距
台,集成视频监控、广 侵物体的数据,实现人体、物体识别,并分析
智慧监所 离、多遮挡等特殊场
播、监听对讲、报警、出 人体动态、定位人体面部、四肢,引导探照灯
景下高效识别进入
入口控制、安检、电子巡 自动追踪,在适应远距离、多遮挡、入侵物小
监控区域的各类物
查、目标跟踪、智能押解 而形态多变的应用需求的同时,反馈激光运算
体存在难度,导致报
等子系统 结果并自动报警。
警的错误率较高。
采用视频矩阵无缝联网,系统实现的可接入用 目前,行业内主流管
户数和并发数等系统性能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理系统对各类参数
开发设计视频综合应 通过前端摄像机采集信号在后端监控管理系统 规格不同的接入设
用、人像大数据应用、文 中搭建车牌识别、人脸识别等功能模块,协助 备兼容性较差,可接
公检法管理
本大数据应用等平台在 公检法机构在执行任务过程中进行车辆信息验 入用户数和并发数
内的业务支撑体系 证、人员快速识别等功能,提升公安信息化、 等系统性能相对较
警务智慧化、执法规范化、防控立体化、服务 弱,一定程度上影响
便捷化、监督全面化水平。 了用户体验。
通过营业厅前端自助终端设备(包括缴费、业
务办理设备、导览设备)等,在前端设备抓取 目前,行业内在该应
音视频信息、活体位置信息,通过图像识别模 用场景使用三维激
块系统集成实现人脸识别、AI 智能交互、进门 光扫描与实时影像
智能引导、业务智能办理等创新功能;公司在 相结合的 AI 智能识
开发了多渠道管理平
行业内创新性地在电力系统、变电站的建设过 别跟踪技术的企业
台,涵盖用户端、管理端
智慧电力 程中,在场所摄像机中嵌入人工智能算法,通 较少,通常通过传统
的各项功能模块,并将
过三维激光扫描与实时影像相结合的 AI 智能 的方式管理作业人
功能模块嵌入智能终端
识别跟踪技术,识别人员 、穿戴安全帽、穿戴 员,无法对变电站内
工作服等情况,对变电站内电力作业安全进行 电力作业安全进行
监测、预警。如通过系统识别人员是否为特定 随时随地的智能化
人员,是否已穿戴安全帽、特定工作服等,在 监测和预警。
终端控制系统中实现异常情况警示。
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 实现了支持医护人员在一套系统上完成全流程 目前,虽然医院的
智慧医疗 床信息系统,整合应用 服务,提高了临床诊疗效率和医疗服务水平, HIS、LIS、PACS 等
应用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功能和特点 与同行业的差异
技术,实现医疗服务智 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公司创新性地 善,但医疗服务定制
能化 在电子病历系统基础上,构建、扩展以急诊管 化,专注于医护人员
理系统为重点的专科管理系统。这一一体化系 电子病历系统、专科
统的架构设置,使得各类软件模块开发后可接 管理系统仍然较少,
入,系统维护服务的效率更高;公司与浙江省 影响了临床诊疗效
急救指挥中心等单位形成战略合作,与浙江省 率和医疗服务水平。
人民医院、浙江移动、浙江联通等单位联合申
报“国家 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大数据
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将各类设备采集的环境、用户信息进行传输、
展示、运用、管理,使得建筑具备新的物联感 目前,传统的系统集
知、交互互动等智能化特点;将自主研发创新 成商主要将各类硬
开发综合安防集成管 的基于 AI 的磁芯产品缺陷检测与分类技术应 件产品进行安装调
理、楼宇设备自控、智慧 用于智慧工厂的检测设备,识别芯片的边缘瑕 试、完成系统集成施
智慧建筑 化办公等智能应用体 疵及内部结构破损,进而实现磁芯产品裂纹、 工建设,系统功能依
系,完成对建筑内各类 磕边、麻点、气泡、暗孔、划痕等缺陷的快速 赖硬件设备功能,定
采集设备的集成化建设 检测与分类,该技术应用是浙江省重点研发计 制化、自动化、智能
划项目,相比现有技术方案该技术分拣效率要 化软件开发能力较
高出 10%,检测速度达到 1,200 颗每分钟,一 为一般。
次良率达 98%。
同时公司深入了解智慧城市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服务,
形成了较为成熟和完整的服务模式,提供从售前方案咨询、售中产品技术开发及
方案改进、项目实施,到售后服务的智慧城市一站式解决方案,相较浙江地区部
分竞争对手,仅能提供单一软件或者硬件安装服务企业,或者只从事智慧政务或
智慧民生等单一领域的企业,公司具有了更灵活的业务合作方式、更多的业务承
接机会和更深入的客户合作关系,具备明显的综合能力优势。
相比同行业竞争对手天亿马专注于政务服务领域,公司具备更广的业务线和
更为丰富的服务。
④资质、品牌优势
公司是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也是全国智能化与消防工程行业科技创
新企业,浙江省创新企业百强,浙江数字新锐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取
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高新技术企
业等资质证书,通过了各类质量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认
证、CMMI 能力成熟度五级认证,达到国际通用的生产过程标准和软件企业成熟
度等级认证的最高标准,上述资质及品牌荣誉为公司业务领域的拓展奠定了良好
的基础。与天亿马相比,公司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的等级更高,包括建筑智能化系
统设计资质、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在内的资质数量更多,公司在项目获取资格、项
目经验上较强,在代表公司软件设计水平的 CMMI 认证上公司也具有一定优势。
信息安全 软件
工程设计 建筑业企业 安全技术
服务资质 能力成熟
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 防范
认证证书 度
省级安全
公司 建筑智能 电子与智 建筑机电
技术防范
化系统设 能化工程 安装工程 信息安全 CMMI 认
行业资信
计专项 专业承包 专业承包 服务资质 证证书
等级
资质 资质 资质
证书
华是科技 甲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五级
天亿马 - 一级 三级 一级 - 三级
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优于三级,CMMI能力成熟度五级认证为认证
的最高标准
⑤市场地位和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浙江市场开拓多年,对省内市场需求具有较深刻的理解,智慧城市行
业综合解决方案客户需求个性化定制程度高,公司深耕市场的经验帮助公司迅速
发现并响应客户需求。同时,公司始终重视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逐
渐获得了政府部门等行业内优质客户的认可,公司长期客户包括国家电网有限公
司、浙江省主要港航管理局、主要监狱等,已积累了较多的成功项目案例,省内
港航系统、监狱系统覆盖率较高。近年来,公司先后参与制订了浙江省《港口及
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等
多项行业标准,持续推进智慧城市行业信息化管理与建设的发展。相比省内其他
竞争对手,目前公司在浙江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口碑,上述成功案例
和良好的用户反馈使得公司在业内得到了广泛认可,有利于业务的进一步扩展,
使得公司在省内积累丰富的客户资源,项目数量较多。
(4)发行人在所属行业的竞争劣势
①融资通道单一带来的资金瓶颈
公司所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发展依托于技术创新,而技术的开发与升
级对资金和人力的投入要求较高。资金供应瓶颈将直接影响公司技术研发和人才
储备。另一方面,公司业务通过工程承包模式开展,该模式需要较强的资金垫付
能力。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需要资金加强技术开发、推进省外分支机构建
设以及提高大型智慧城市项目的承接和开展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质水
平和综合实力。然而作为民营企业,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等,公司在融资渠道拓
展方面存在一定的限制,公司有可能面临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形,因此资金瓶颈的
存在将遏制公司的持续创新及业务发展。
②省外市场有待进一步拓展
国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单凭技术、产品品质和价
格等优势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前期的市场开拓和后期的升级维护服务
逐渐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但由于公司目前的综合资源有限,公司业务主要
集中于浙江地区,省外市场仍处于导入期,公司整体省外业务规模仍旧较小,省
外市场依旧需要加大开拓力度,公司面临新市场的开拓的压力。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900.6667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5%。网上发
行 1,900.65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9.9991%,剩余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
位 500 股的余股 167 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
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
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拟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18 元/股。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披露《招股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T-2 日 2022 年 2 月 21 日 周一
刊登《上市提示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1 日 2022 年 2 月 22 日 周二
网上路演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T日 2022 年 2 月 23 日 周三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T+1 日 2022 年 2 月 24 日 周四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T+2 日 2022 年 2 月 25 日 周五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
T+3 日 2022 年 2 月 28 日 周一
户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T+4 日 2022 年 3 月 1 日 周二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日,上述日期均指交易日。
(五)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六)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七)拟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3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
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3.18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
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截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T-3 日)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57.96 倍。
本次发行价格 33.18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52.9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华是科技”,申购代码为“301218”。
(四)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2 年 2 月 2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2022 年 2
月 21 日,T-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 1 万
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
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
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1,900.65 万股。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2 年 2 月 23 日(T 日)9:15-11:30,13:00-
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
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
过本次网上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9,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
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2 年 2 月 2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
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年 2 月 25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
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19,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
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
处理。
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
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
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
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
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
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
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
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
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
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
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2 年 2 月 2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股。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
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 日 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
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
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
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
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的方式进行配售。
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
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 日 报》上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
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
(T+2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 日 报》
公布中签结果。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2 年 2 月 25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2 年 2 月 25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
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本次网上发行的股份登记工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
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2 年 3 月 1 日(T+4 日)公告《网
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十二)中止发行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
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深
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业务流程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缴付
资金加算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
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
发行。
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
资者名下。
(十三)余股包销
网上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
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3 月 1 日(T+4
日)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
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永方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嘉企路 16 号 3 幢 1 楼
联系人: 叶海珍
联系电话: 0571-87356421
传真: 0571-8735641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755-82558253、0755-82558302
发行人: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