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宁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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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宁维”或“公司”)2021 年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对优宁维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6 号)同意注册,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6.6668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6.06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86,463.3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6,911.62 万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9,551.7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5819 号《验资报告》。
     二、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在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的前提下,公司于募集资金到账后进行如下现金管理:
                                                  预期年
购买              产品   产品                    到期日
        签约银行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化收益
主体              名称   类型                   (赎回日)
                                                   率
               利多多   七天
      上海浦东发展
公司             通知存   通知   149,077,500.00   2021/12/23   2021/12/29   1.90%
      银行南市支行
               款业务   存款
               利多多   七天
      上海浦东发展
公司             通知存   通知   147,000,000.00    2022/1/7    2022/2/18    2.10%
      银行南市支行
               款业务   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   协定    协定
公司                         2,077,500.00     2022/1/7    2022/2/18    1.90%
      银行南市支行   存款    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   对公智   七天
公司    有限公司上海   能通知   通知   453,581,013.43   2021/12/23   2022/2/18    2.10%
       四平支行    存款    存款
      平安银行上海         七天
               通知
公司    自贸试验区分         通知   134,315,800.00   2021/12/23   2022/2/18    2.10%
               存款
         行           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   流动
公司                   存款   380,000,000.00   2021/12/23   2022/2/18    2.10%
       上海分行    利D
      中国银行股份
               协定    协定
公司    有限公司上海              500,000,000.00   2021/12/23   2022/2/18    1.65%
               存款    存款
       市卢湾支行
       上述购买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为 1,616,974,313.43 元(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 159,551.73 万元的差额为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均已全部赎回(申请赎回)。
     (二)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虽然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由于
     该产品已经到期赎回(申请赎回),故不存在赎回风险和财务损失。
       (2)相关工作人员可能因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及产品购买系统不
     熟悉造成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公司财务人员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管控,确保资
     金的安全,审计委员会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同时公司内部加强对财务人员
     的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知识培训。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以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所需资金
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通过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资金利用率,
获得了更高的利息收益,增加了股东回报。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
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或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
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
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
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授权及实施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募集
资金本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
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
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核
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优宁维本次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追认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军     卞   进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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