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2- 014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1 年度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2021 年度担保总额度为
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授信,并委托北京中关村科
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新材”)及公司董事长王平卫
先生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及反担保金额均为 5,000.00 万元。
本次担保后,东鹏新材为本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40,55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
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
有资金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担保公司总资产为 878,172.13 万元,总负债为
万元,利润总额 42,161.73 万元,净利润 27,135.9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担保公司总资产为 1,145,195.14 万元,总负债为
评级为 AAA。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发;勘查工程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遥感地质调查;
地质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治理、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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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矿业投资;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技术
研究与开发、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境外地
基与基础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对外派遣实
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
管理;出租办公用房;仓储服务(限外埠分公司使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
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净资产为 316,610.57 万元,负债总额为 174,720.74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为 127,570.98 万元,利润总额为 19,172.54 万元,净利润为 17,426.27 万
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562,477.79 万元,净资产为
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委托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拟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订立《借款合同》(合同编
号:0718428),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担保人向乙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人:王平卫、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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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
(二)《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反担保人:王平卫、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反担保债权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债务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本公司拟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
反担保人王平卫、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为本公司在《委托保证合同》
项下发生的债务向反担保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
(1)反担保人依据委托保证合同代债务人向受益人清偿的代偿款项,以及
未偿还代偿款项而向债务人收取的利息、罚息等费用。
(2)反担保人向债务人收到的担保费用,以及未支付担保费用而产生的利
息等费用。
(3)反担保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的赔偿款项,以
及因债务人未偿还赔偿款项而产生的利息等费用。
反担保债权人代债务人向受益人支付代偿款项、赔偿款项之日后三年。担保费用
的保证期间为担保费用支付期限届满后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授信实际受益人
是本公司,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是基于公司目前
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
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22,683.61 万元(含
本次担保),占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8.75%;实际发
生担保总额为 92,370.38 万元,占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 29.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