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案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严格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司(以下简称“检测中心”)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检测中心更好地开展日常经营
活动,同时公司收取相应的借款利息,将为公司带来一定收益,且本次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李辉、林琳、王艳艳